省府新设两机构监管 今秋起规定处理大厦合约 业主法团董事须申报利益(组图)
发布 : 2017-7-2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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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明报记者摄)
宣传卡。(明报记者摄)
安省政府和消费服务厅长麦茶丽。(明报记者摄)
【明报专讯】省府今秋将实施新例,以保障省内达160万共管柏文业主的权益。业主立案法团董事在处理大厦合约时,必须透露涉及在生意上的利益冲突,以保护柏文公寓业主权益,安省今年秋季起施行新的业主保护条例。
昨天,安省政府和消费服务厅长麦茶丽(Tracy MacCharles)在多伦多市中心一幢柏文公寓内宣布,安省新的柏文公寓业主保护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陆续实施。
新修改的保护条例主要在以下几点加强对业主的权益保护:
·为了促进业主与业主立案法团的交流,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定期更新和报告物业管理情况;
·为了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效率和解决业主与管理公司间的利益冲突,业主立案法团的董事必须向业主或者卷入利益纠纷的当事人公开物业管理信息;
·培训业主立案法团董事将作为强制规定,提高他们物业管理运营水平,对全体业主负责;
·业主查看和了解物业管理记录的规定更加清晰易懂;
·有关业主立案法团的正式通知、与会法定人数以及投票选举规则等作了修改,使得业主更容易参与;
·物业管理公司的经理必须参加教育培训才能获得安省政府颁发的物业经营许可证书。
麦茶丽还宣布,省府设立了两个新的行政管理机构:安省柏文公寓局(The Condominium Authority of Ontario ,CAO)和安省柏文公寓管理局(The Condominium Management Regulatory Authority of Ontario,CMRAO)。
CAO从9月1日起开始办公,主要职责是回答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公众谘询、教育和宣传业主的权力和业务、为物业管理公司发布重要信息以及审批物业公司经营费等。
11月1日起,CAO还将负责管理仲裁业务,对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节和仲裁。
CMRAO会从11月1日起办公,主要是对物业公司的经营进行许可证管理,包括每年许可证的更新,检查是否侵犯道德条例(code of ethics violations)、以及培训物业公司经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