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钰仪保释期若擅离安省(图)

发布 : 2017-7-2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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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多伦多市前「富都名宴」负责人潘钰仪(图),因被控诈骗60万元的欺诈罪名,而于去年8月被庭判处罪名成立,并于今年1月判监30个月,她随即向安省上诉庭提出上诉,安省上诉庭在处理其上诉申请期间,潘获准保释外出,现今获准保释外出期最多可延至9月。另方面庭方面正收集相关材料,准备安排相关聆讯日期。

由于潘钰仪在被判刑之后,立即提出上诉,之后办理保释,并获得批准,目前安省上诉庭已接到她的上诉状并著手处理,同时对潘钰仪提出严格的人身限制。如果有人发现潘钰仪有违反下述任何一条,市民都可以打电话报警,如果事态紧急,可以直接打911电话。

获得保释在外的潘钰仪,必须在上诉聆讯前一天,或者是今年9月28日前一天(那个日期较为接近,就取那一天),回到之前关押她的地方等候聆讯,具体是哪一天,要看哪一天更早。如果没有主动出现,就会被认定为放弃上诉。

限居万锦两处住址 有变须申请

在保释期间,潘钰仪只能居住在万锦市的两处住址,如果住址发生变化,必须向法庭提出申请,而且要向负责此案的约克区警方报备。

潘钰仪的工作状况、职位、工作地点和雇主如果发生变化,也要立即向警方报备。

此外,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三,潘钰仪都要去位于万锦市的约克区第5分局报到。

潘钰仪被禁止离开安省;向警方上缴护照;不得与本案的受害人吴某及其家人有任何联络。

不得参与任何地产交易活动,不得受托处理他人财物,除非是因为在Westin Prince Toronto Hotel酒店担任食品和酒水管理方面的副总裁的缘故,从事与职务有关的活动。

潘钰仪的辩护律师应尽其所能,在今年8月31日之前准备好与上诉有关的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