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裙底及发布偷拍片拟列刑事 未涵拍摄衣领

发布 : 2020-7-0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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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政府就窥淫、私密窥视、未经同意下拍摄私密处及发放相关影像订立刑事罪行的建议,昨日起展开为期3个月的公众谘询。谘询文件称,未经同意下拍摄私密处罪适用任何人在受害人衣服下面有设备观察或记录受害人私密处,如偷拍裙底;「拍摄衣领」则不涵盖,因定义不如偷拍裙庾x??晰以致实际上可能涵盖如自拍等多种情景。政府建议私密处定义为不论男女的生殖器官、臀部及胸部;如为得到性满足,最高监禁5年,不论目的最高刑罚为监禁3年。

谘询3个月 窥淫罪最高囚5年

政府亦建议订立「窥淫罪」及「私密窥视罪」,前者为得到性满足而观察或记录受害人私密行为,后者则不论目的。政府建议私密行为包括露出私密处、如厕及涉及性的行为;「窥淫罪」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私密窥视罪」为监禁3年。

称「高炒」拍胸严重侵犯 葛佩帆促规管

另外,政府建议发放偷拍私密影像、未经同意下发放私密影像列为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以上部分罪行或会订定免责辩护,涵盖有合?x??限或合理辩解下行为,如执法、采访等。政府发言人称,现行法例无针对窥淫或未经同意下拍摄私密处订立特定罪行,目前只可控告「游荡」、「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等,当中部分刑罚较轻,与窥淫和私密偷拍严重程度并不相称。民建联立?x??议员葛佩帆对当局建议罪行不包括拍摄衣领的说?x??惊??o?J??认为女性在被「高炒」拍摄胸部露点影像,是极严重侵犯及伤害,当局亦应立法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