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称原判欠阻吓 辩方反问是否判监才可维护国旗 原判社服 咖啡师烧国旗改囚5周(图)

发布 : 2020-7-1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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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21日,有人在屯门大会堂外拆下国旗及焚烧,案中被告邓智乐早前承认侮辱国旗,原被判社会服务令,昨被改判入狱5周。(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年轻咖啡师去年9月参与「光复屯门公园」示威时,在屯门大会堂外焚烧及践踏国旗,早前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律政司称刑期未够阻吓,提出上诉,案件昨日在屯门裁判法院作刑期覆核。辩方反问:「系咪一定要一个年轻人坐监,先达到阻吓形式去维护国旗?」署理主任裁判官张洁宜承认原审时没有就各种加刑因素给予足够比重,斥被告「严重贬损国家尊严」,改判他即时入狱5周。

21岁被告邓智乐早前承认于去年9月21日,在屯门大会堂外公开及故意以挝x??、焚烧及践踏的方式侮辱国旗。

官问是否辱国旗全判监 控方否认

律政司一方昨陈辞指出,参考上诉庭判辞,被告知悉涉案国旗属政府公物,伙同他人及使用多种方法犯案,全为加刑因素,法庭须判被告即时入狱才足够阻吓。署理主任裁判官张洁宜遂询问控方,「系咪只要系侮辱国旗罪,都要判即时监禁?」控方否认。

辩方则认为,社服令已展示足够阻吓力,透露被告已履行6次社会服务,他刚获公司晋升为全职主任咖啡师,职责改变使他成长,希望法庭给予机会。辩方又反问:「系咪一定要一个年轻人坐监,先达到阻吓形式去维护国旗?」又称:「保护国旗尊严系需要人民真诚爱戴及拥护,呢一样?唔系判处即时监禁可以做到。」

官认原审时忽略加刑因素

张官听毕双方陈辞,认为原审时的确忽略考虑控方指出的各种加刑因素,斥被告行为「轻蔑及蔑视国旗,严重贬损国家尊严」,考虑被告认罪及已履行五分之一的社服令,减刑后判他入狱5周。

连同本案,共有4人在反修例运动中被控侮辱国旗罪,当中3案已审结,一案仍然候审。律政司对审结的其中两案提刑期覆核,除本案外,21岁冷气技工罗敏聪于去年9月「沙田和你shop」践踏国旗及将之弃于城门河中,亦由原本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被上诉庭改判入狱20日。

明报记者

【案件编照:TMCC1896/19】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