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利杀人辱尸控方求刑14年 辩方称已入狱5年应即释放(图)

发布 : 2020-9-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15年5月2日,华裔富商苑刚被杀后遭人碎尸。(网络图片)


【明报专讯】赵利(Li Zhao,音译)杀人辱尸案,昨日进行量刑聆讯。辩方寻求立刻释放被告,而控方则要求判处入狱12到14年。

法官先前已经判定赵利「误杀」富商华裔苑刚罪名成立。赵利在杀人之后企图毁尸灭迹,所犯下的「辱尸罪」也成立。

控方昨日要求就「误杀罪」判刑8到10年,「辱尸罪」判4年。

辩方律师则认为,两罪的判刑应该是5年加3年。由于赵利已经入狱5年。假若法官因应辩方要求,按服刑规矩,赵利可以立刻出狱。

辩方律师解释,赵利已经服刑1957天,折算超过5.3年。根据服刑规矩,已服刑日期可乘以1.5,抵换判刑的刑期,也就是说赵利已经算是服刑8.05年。

辩方律师又建议,法官可以乾脆判赵利刑满出狱。

检控官为了寻求重判,昨日也宣读「受害人供词」,其中苑刚的母亲因为丧子而需要入住医院数个月,不能够打理生意。但她说,在金钱上的损失,远不及情感上的损失。苑刚其中一个配偶,代号「第4号母亲」的匿名女子也声称自己女儿因为丧父而经常发噩梦,回到学校遭同学问长问短,不知道如何回答;估计终身都要承受精神上的伤痛。

另外一位「孩子的妈妈」也供称,苑刚是一个好人,待人和善,包括赵利。她的儿子因为丧父而大受打击,需要接受心理辅导。而她也因为丧夫,觉得自己整个世界已经支离破碎。

但赵利的律师则辩称,赵利本身并不是一个暴力的人,他拥有枪械,都依照手续拿到牌照,是因为打猎爱好而买枪;杀人时以枪当作凶器存在巧合的成分在内。案发之前,他甚至从没有打过架。

赵利的律师还说,赵利已经对自己的行为表现出「真正的悔意」,他将是一个很好的假释对象,很可能重返社会,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pro-social)」的人。

赵利昨日通过视像应讯,他身穿红色囚衣,头发几乎剃光,神情紧张,默默坐在监狱视讯室内,听取聆讯的普通话即时传译。被告与死者昨日都没有亲友到庭。

2015年5月2日,华裔富商苑刚被杀后遭人碎尸;凶手赵利为苑刚的姐夫和生意夥伴。根据赵利在法庭上的供述,事发当天,二人在苑刚位于温哥华的豪宅中谈生意,因收益分配问题产生分歧。苑刚提出赵利只要把女儿嫁给他,便可换取新公司50%的股份。

这一要求激怒了赵利,二人扭打到一起。赵利在供辞中表示,他一度拿了一个铁锤自卫,但后被苑刚抢去,还持锤追打他。赵利因此跑回屋内,拿起长枪指著苑刚说「你别动!」,警告苑刚离他女儿远一点,却遭到苑刚嘲笑。赵利作供时表示,双方在撕打中,他后退踩到台阶,重心不稳,「第一枪就响了」;但他不确定第二枪是怎样开出的。

案发后,赵利并无即时拨打911,而是清理案发现场,因苑刚身形高大,赵利难以移走他的尸体,于是决定分尸。他说,由于苑刚体型壮硕,他本来不知如何下手,但后来想到了平时他去猎熊时,肢解熊的手法,于是将尸体肢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