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及公司查册须实名 可交执?x??关 下周起实施 记协指碍传媒侦查报道(组图)

发布 : 2021-10-2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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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土地注册处及公司注册?x??早向用户发电邮及在网站列明,将在11月1日(下周一)起实施新安排,要求查册者查册时「实名」,提供姓名及身分识别资料。土地注册处并指查册者必须确认无意及不会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及须明白个人资料在《私隐条例》许可下,可能会被披露或「转交予执?x??关」。公司注册处则指查册者如填报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可被检控。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陈朗升指新安排事前未有谘询,仅昨日在?x??网站列出的做法不透明,新安排内容亦影响传媒做侦查及深度报道,「加大传媒工作者的担心」。

查土地须确认无意违私隐例

土地注册?x??日透过电邮通知登记用户及在网页公布,为加强保障载于土地纪录的个人资料私隐,将于11月1日起就查阅土地纪录实施新安排,查册者须提供辨识身分资料,例如姓名及身分证明文件编号,并确认无意及不会在违反《私隐条例》的情?下使用透过查册获取的土地纪录内的个人资料,或将个人资料用于与备存及供公众人士查阅相关纪录的宗旨无关之目的。

x??又列明,查册者必须确认明白「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中所述其提供的个人资料,可能会在《私隐条例》许可下被披露或转交予执?x??关。土地注册处网站另写明,机构客户除必须提供获授权的职员的辨识身分资料,亦须提供机构名称及公司编号或商业登记号码。?x??另在向登记用户发出的电邮提到,查册者必须符合有关查册规定,其查册要求才会被接纳。根据土地注册处网站,备存土地登记册以供市民查阅旨在防止秘密及有欺诈成分的物业转易,及提供容易追溯和确定土地财产及不动产业权的方法。

查公司按现安排作目的声明

倘虚假填报可被检控

公司注册处则表明,自11月1日起,查册者须在查册前提供个人资料,并继续按现行安排作出其查册目的之声明,以及确认查册所得资料只能作声明的用途。

在土地注册处及公司注册处今次要求查册者「实名」之前,政府已多次收紧不同查册(见另稿)。

翻查资料,传媒过去有不少报道需靠公司及土地查册,包括律政司长郑若骅的屯门独立屋海诗别墅在2018年被揭发僭建,以及财政司长陈茂波2012年被揭发其任董事的公司购入多个单位作「?房」出租牟利等。

指事前未公开谘询

无新闻选项 记协忧记者被控

记者协会对新查册安排表示极度失望,主席陈朗升指新安排事前未有公开谘询,形容是「不公开、不透明,政府的做?x??当(新安排)是简单事情处理」。他又称政府多次以私隐为由收紧查册,查册者需加倍小心拣选适当之目的作声明,「传媒是最头几个受影响的,地产或其他行业都有可选择的目的,但没有一项指明是新闻用途。只要当局质疑传媒所拣选的目的,就有可能令记者被控告」,因此他认为是次新安排明显加大了做新闻的成本及传媒工作者的担心。

金融界、律师称无影响

除了传媒,律师、会计师、银行、物业代理都有机会使用查册。不过,金融界立?x??议员陈振英及律师梁永铿均认为新安排对业界日常工作无影响,梁永铿表示「查册是为工作,例如土地及楼宇买卖,或官司需要,所以是没有影响」。

公司注册处回覆查询时说,新安排下查册人必须确保其提供的资料真确无讹,否则可被检控;查册者包括传媒及其他行业的人,现时于查册前须声明查册目的的要求和安排,不会因新安排改变。

土地注册处则称,新安排下查册者不论身分,包括传媒,需确保符合查册目的及用途,如有查册者违反《私隐条例》下使用从查阅土地纪录所得个人资料的个案,有关个案将予私隐专员跟进。

明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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