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车时职员已下班 车泊停车场废气转化器被偷 租车者遭追责(图)
发布 : 2021-10-2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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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Samuel Wardlaw。
【明报专讯】市民从租车公司租借车辆并归还时,如果租车公司无人当值,用户可以将车停入泊车场,将车匙放入保管箱,由租车公司职员回来上班后查收。但租车合约规定,在还车至职员查收的这段时间内,如果发生车辆损毁的情况,则用户要承担全部责任,而对此许多用户并不了解。
Samuel Wardlaw 为了搬运一些物品去他的新柏文,从Enterprise Rent-A-Car租车公司租用了一辆小货车。前后也就5个小时。按他自己的估算,全部费用最多200元。
但他还车时,租车公司的职员已经下班,于是Wardlaw把车停入泊车场,车匙丢进保管箱。但租车公司后来向Wardlaw称,职员上班来查收时,发现那辆小货车的排气系统,被人偷走了含有贵金属的废气催化转化器。因此Wardlaw要为此额外支付3300元。Wardlaw认为,无论是车辆、泊车场还是被偷的汽车元件,都是在租车公司的控制范围内,为何是要由他来承担责任?
当媒体介入之后,Enterprise公司改口称,不会再向Wardlaw追讨这笔费用,但没有解释原因,也拒绝接受采访。
目前占据加拿大汽车租赁业务95%的三大租车公司,Enterprise(拥有 National和Alamo)、Avis(拥有Budget)和Hertz(拥有 Dollar 和Thrifty),其租车合约中都包含类似的条款,都声称在汽车被职员查收前,所有的损坏和盗窃都要由用户负责。
有倡导消费者权益的律师马斯顿(Jennifer Marston)表示,租车公司应向顾客说明这一责任条款。
「租车公司职员说,「没问题,还车的时候,把车匙门口的槽口就好啦」。但他们有谁说过,「如果汽车停在泊车场时发生任何事情,你有责任?」至少我从未听说过。」
她表示,大型汽车租赁公司其实知道,大多数客户不会仔细阅读,或者可能无法理解冗长的合同中,包含的模棱两可或不寻常的条款。「但先前安省有过案例,如果合约条款要具有可执行性,就需要先提醒消费者注意。当合同中有一个重要的条款,会给某人带来沉重负担时,如果它被隐藏在细则中,那么公司有责任引起消费者的注意。」
马斯顿称,租车公司应确保他们的车辆在安全条件下存放。「他们可加强保护措施,可以安装保安摄录机。可以在车辆上安装防盗装置。而用户做不到这些选择,那他们为什么要承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