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上诉法院今日将裁定】自由党政府四年前动用《紧急状态法》平息渥太华示威并不合(图)
发布 : 2026-1-16 来源 : 明报即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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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联邦上诉法院今日将裁定,自由党政府四年前动用《紧急状态法》平息首都渥太华及周边示威,并未有合理理据。
联邦上诉法院预计将于今日作出裁决,判定自由党政府于四年前动用《紧急状态法》(Emergencies Act)以平息国家首都及多个重要边境口岸的示威活动未有合理理据。
2022年1月至2月期间,为期约三周,渥太华市中心涌入大量示威者,其中包括许多驾驶大型货车的人士,封堵了国会山庄(Parliament Hill)周边的多条街道。
原本平静的市中心充斥著重型卡车刺耳的喇叭声、柴油废气、临时搭建的营地,甚至出现热水浴池和充气弹跳城堡,示威者在当地长时间驻留。
大批人潮涌入,其中包括部分与极右派运动有关联的人士,迫使许多商户暂时停业,并因噪音、污染及滋扰行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同时,大量货车亦堵塞了通往美国的重要边境关口,包括安省温莎市(Windsor)及阿尔伯达省库茨镇(Coutts)的通道。
虽然不少示威者是为反对新冠疫情相关的公共卫生限制措施,但集会亦吸引了对当时总理杜鲁多(Justin Trudeau)及其政府抱持各种不满诉求的人士。
2022年2月14日,联邦政府正式引用《紧急状态法》,赋予政府临时权力,包括规管及禁止公众集会、指定安全管制区域、指示银行冻结资产,以及禁止对示威参与者提供支援。
这是自1988年该法取代《战时措施法》(War Measures Act)以来,首次被动用。
杜鲁多于2022年2月15日致函各省省长时表示,联邦政府认为局势已达到「出现威胁加拿大国家安全的全国性紧急状态」的程度。
根据法律规定,在动用该法后成立的公共秩序紧急状态委员会(Public Order Emergency Commission)于2023年初完成检讨,并裁定联邦政府已达到动用该法所需的极高法律门槛。
杜鲁多政府的决定同时亦在联邦法院受到司法审查。
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及多个团体与个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联邦政府缺乏充分的法定依据来实施紧急措施。
政府方面则辩称,为应对动荡所采取的措施具针对性、比例合理、时间有限,并符合《权利与自由宪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
审理案件的联邦法院法官、现已退休的理查德・莫斯利(Richard Mosley) 裁定,联邦政府发布紧急状态公告的决定,未具备合理性所需的特徵——包括正当理由、透明度及可理解性,亦未能符合相关的事实与法律限制。
莫斯利在 2024 年 1 月的裁决中指出,最终而言,「并不存在足以正当化动用《紧急状态法》的全国性紧急状态」。
他同时表示,引用该法亦导致宪法权利受到侵犯。
联邦政府其后就该裁决提出上诉。
去年2月,在联邦上诉法院聆讯中,代表政府的律师迈克尔・费德(Michael Feder) 表示,法官以「事后孔明」的角度来批评政府决策,并不公平。
他指出,这种事后回顾发生在「正是因为紧急措施而得以和平降温的情况之下」。
费德说:「有谁能在法庭以外,认真地认为在没有紧急措施的情况下,局势会自行好转?」
他表示,政府当时认为已有合理理由相信,启动紧急措施所需的法定前提已经成立。
他说,政府的判断不需要是完美的。只需要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