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辞披露,律师会曾向御用大律师John Rowland索取法律意见,Rowland认为法律学者张达明(图)的行为违反保密协议,只需发遗憾信或指责书处理。(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已退休的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被指担任律师会理事时违反保密协议,向立?x??时任议员郭荣铿披露律师会会长的信件等,律师会转介律师纪律审裁团纪律聆讯。张达明2022年入禀挑战转介决定,高院法官高浩文昨裁定张败诉,须向律师会付讼费。法官指出,律师会设独立小组审视投诉,做法公平公正,而转介决定只牵涉召开纪律聆讯,并非认定张专业失当。
官指律师会独立小组跟进公平
案件源于张达明将律师会时任会长彭韵僖于刊物《会长的信》谈及郭荣铿的内容率先透露予郭,以及张在facebook称律师会新闻稿并非获「全体理事通过」。律师会独立小组裁定张泄密,律师会理事会2021年转介纪律审裁团(下称审裁团)纪律聆讯。
张方指绕程序 理事利益冲突
张达明一方争议,律师会绕过「审查及纪律常务委员会」等机制将投诉转介予审裁团,违反既定程序,而张与其他时任理事或有利益冲突。法官高浩文于判辞表示,理事之间可能互相偏袒或产生敌意,惟转介决定由多名理事投票决议,他们投票前可表达观点、说服他人,某程度可缓解利益冲突。
官:公正旁观者会考应整体过程
就3名律师会前会长组成的独立小组裁定张达明泄密,法官认为小组程序公正,张可提交书面和口头陈辞;即使独立小组与审查及纪律常务委员会机制不同,前者给予被投诉人的程序保障或公平不逊色于既定机制。法官续称,律师会将两宗投诉一并交予审裁团,没构成程序不公,更显示律师会意识事件性质敏感,尽量公平处理。
法官指出,律师会以独立小组取代审查及纪律常务委员会,处理手法公平,「足以抵消其他理事对申请人态度强硬的风险」。张达明一方亦提出,部分理事对张不满,转介投诉的过程涉表面偏颇,法官则认为一个公正和知情的旁观者会考虑整体决策过程,并顾及各理事能否独立行事。法官早前颁覆核许可,认为此两个理据具争辩之处,最终经考虑后裁定理据不成立,驳回司法覆核。
张早前入禀要求法庭??u翻律师会的决定,其间审裁团一切程序暂缓。高院昨驳回覆核,若不寻求上诉,意味审裁团会召开纪律聆讯。
【案件编号:HCAL 5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