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称幼女幻想 父三度非礼囚38月

发布 : 2025-11-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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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58岁父亲涉嫌6年内三度非礼幼女,包括摸胸摸私处,又要求女儿替他拉裤链;女儿步入青春期后提醒父亲勿触碰她某些身体部位,父亲反指她有幻觉要看心理医生。男子早前被裁定3项非礼及1项煽惑16岁以下儿童作猥亵作为罪成还押,昨在区域法院(借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暂委法官徐绮薇斥被告行为可耻,案件涉及破坏家庭伦理及作为父亲的诚信,深远影响事主心理,判监38个月。

根据控方案情,被告T.S.K.(58岁,厨师)2013至2019年间三度在葵涌某公屋单位非礼2008年出生的女儿X,包括藉玩「唧」游戏扫X的胸、扯低X裤子并摸她下体,以及趁X睡觉触摸她臀部。被告另于2015至2017年某天向X说「帮我拉拉链」,被告妻子在场目睹。

徐官判刑时指出,被告为X的生父,6年内三度非礼X,要求X拉裤链的行为不端正,有违风俗习惯,明显视X为性对象,行径恶心。徐官引述辩方求情内容称,被告定罪后仍坚称事件是X的幻想,自言缺乏照顾女儿成长所需的技巧与知识,而X的祖母认为事件属父女玩耍时不慎碰触,其母亲亦不认为被告行为不当,不会影响婚姻。

事主曾挽留父女情 家人漠视

徐官续指,法庭早前为X索取创伤报告,显示X因事件出现创伤后压力症(PTSD),需接受心理治疗,曾因家人轻视问题及偏袒被告而愤怒,在?x??无助下割脉;X今年7月因为本案聆讯,情绪更趋低落,更因过度服用医生?x??药物而入院,X出现与被告有关的噩梦,对被告产生憎恶。

徐官又指,X曾于2020年向被告发信息提醒,可见X曾有意挽留父女情,希望双方定下尊重的界线,惟被告反指X有幻觉,要带X看心理医生,但X要自行承担医药费。徐官称X得不到家人支持下仍勇敢揭露真相,并斥被告对X的情?漠不关心,毫无悔意,即使是初犯,但就本案罪行性质并不构成减刑,最终判囚38个月。

【案件编号:DCCC 5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