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雷弊案 23 海军将校乖殟(组图)

发布 : 2017-11-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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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上将司令陈永康(资料照片)



参谋总长李喜明(资料照片)



上将司令黄曙光(资料照片)



上将副部长蒲泽春(资料照片)


【明报专讯】猎雷舰弊案延烧多时,台湾国防部22日终于公布惩处名单,分为两案惩处,前海军司令陈永康、李喜明及现任海军司令黄曙光等三位上将都被记申诫两次,军备局长梅家树中将分别被记过一次、申诫两次和一次,两案共计惩处23人,合计24颗星星。

4名退、现役上将在列

国防部指出,这波惩处是针对「行政院猎雷舰专案调查报告」所列5大缺失所为,区分「招标前阶段」、「招标文件规范」、「评选作业」及「履约管理」等4阶段14项采购过程执行不当之处,逐项查证并检视。两案共计惩处28人次,计23人乖殟。

在第一项惩处案,陈永康任职海军司令期间,负有核定「猎雷舰」案相关文件之责;现任参谋总长李喜明任职海军司令期间,负有「猎雷舰」案依约进行之责;现任海军司令黄曙光未能掌握「猎雷舰」案履约进度,以致专案进度落后。三人皆被惩处申诫两次。至于前海军副司令、现任国防部军政副部长蒲泽春上将,则因为任副司令期间,对「猎雷舰」采购文件有审核作业之责,记过一次。其馀14名将官分别记过一次、申诫一次、两次不等。

第二项惩处案是针对第三期款拨付实际时间点与呈送立院报告不符,梅家树以及军备局副局长张忠诚因为「解冻猎雷舰预算书面报告」督导审查不周,资料未更新,均记过一次。另8名军官记申诫一次、两次不等。

惩处名单中包含陈永康、刁中杰、蔡正南、杨士德等4名军官已退役,媒体询问究竟记过、申诫等惩处对退役生活有何实质影响?台湾国防部军纪督察处庄惠安少将表示,对于现役军人或是退役人员做的惩处都是依照《陆海空军惩罚法》办理。经查该法条,惩处对象不及退役军人。

4阶段14采购过程不当

另外,对于上将的惩处,庄惠安说,根据《陆海空军惩罚法》第28条,「上将之惩罚,由总统核定之。」亦即对上将的惩处,都经蔡英文核定。

媒体质疑前海军司令董翔龙任内挑选评审委员并采最有利标,是否涉有违失?庄惠安说,针对董翔龙的部分,行政院的调查报告已经指出是没有问题的。评选委员遴选是根据采购法等规定,也是经由公程会系统选出。都是在各领域任教授职,甚至在造船方面有涉猎,专业性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