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索偿惩署案1月审

发布 : 2018-11-1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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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在2014年占领运动前夕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俗称「公民广场」),一度遭上诉庭改判囚6个月。他指称在东头惩教所服刑期间接受盘问时,曾被要求脱光衣服,及以蹲地抬头方式答问题。他早前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律政司长索偿1.6万元,惟因早前缺席聆讯被撤销相关申索。案件昨日再提讯,在律政司一方不反对下,审裁官批准恢复案件,并将于明年1月10日作审前覆核,明年1月24日审讯。

本案申索人黄之锋,被告为律政司长。入禀审裁处索偿前,黄之锋曾就事件向惩教署投诉组投诉,但署方其后回覆称,因相关被投诉职员否认指控,又没有独立证据证明或否定事件属实,故相关投诉均不成立。

【案件编号:SCTC0283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