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绑架梁定邦 内地汉囚14年 官斥邪恶令人发指(组图)

发布 : 2018-11-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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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定邦两度为案件出庭作供,是次作供他由特别通道进出法庭,并在屏风后作供,与10年前(图)有别。(资料图片)



梁定邦当天遭绑匪??u入木箱,控方早前指在涉案木箱(图)有被告李国勇的指纹和掌纹。(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前市政局主席梁定邦11年前于铜锣湾上班时,遭3名男子企图绑架;梁定邦奋力反抗,甚至将其中一人的尾指咬断。被指有份策划绑架的内地汉去年落网,日前被裁定一项串谋强行禁锢罪成。高院法官昨日判刑时形容绑架行为邪恶,被告角色在案中不可或缺,判囚14年,与涉案另一被告、前市政局议员蒋世昌的胞弟蒋世华刑期一样。

辩方昨为被告李国勇(46岁)求情时称,当日事主虽有受到暴力对待,幸只造成不严重的皮外伤,犯案者亦没有使用武器,事主受惊时间只有约10分钟。法官则称这情?是纯粹幸运,若非有人撞破事件,后果不堪设想。辩方又指被告在案中角色温和,只是听命于人的小角色。

官称须严惩 以儆效尤

法官判刑时说,绑架是邪恶及令人发指的行为,在违反事主意愿下,强行将事主带走、禁锢,甚至令事主受到死亡威胁,而绑匪利用事主家属、朋友的恐惧,冷血地向他们榨取金钱;绑匪纯为个人得益,罔顾事主及其家人的福祉,对他们造成难以磨灭的创伤,因此判刑必须具阻吓力,严惩犯案者,以儆效尤最重要。

法官并指出,本案事主具知名度,众所周知非常富有,若绑架得逞,绑匪收到的赎金或相当可观。而本案行事者多于3人,有周详计划,是有预谋犯案。犯案过程中,3名壮年绑匪向73岁事主施以暴力,令事主需单人匹马奋力对抗,无助程度可见一斑。事主获救实属侥幸,但对他必定造成深远的心理影响。

法官引述案例指出,即使绑架案中各被告的角色不同,但亦应负上同等罪责。法官认为被告积极参与准备工作,包括寻觅及租用猪场为藏参地点、预备木箱及氧气樽等,角色并非卑微,可说是不可或缺的一员。同案另一被告蒋世华于2008年9月已被判囚14年,法官认为判以同一刑期亦为合适,遂将被告判囚14年。

【案件编号:HCCC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