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判「三菱」为战时强徵劳工赔偿(图)

发布 : 2018-11-2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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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期间被强徵的韩国劳工受害者及其家属召开记者会,庆祝索偿案胜诉。(韩联社)


【明报专讯】韩国大法院裁定,日本企业「三菱重工」需向10名日治时期被强制劳动的韩国人及一名苦工家属赔偿8000万至1.5亿韩圜。日本外相河野太郎称,裁决极其遗憾,日方绝不能接受。

6名于二战时期被强徵的韩国劳工,及另外4名「朝鲜女子勤劳挺身队」受害者与1名受害者家属,分别向「三菱重工」提出索偿诉讼,韩国大法院裁定「三菱重工」需向6名被强徵劳工每人赔偿8000万韩圜(约9万3千加元),向4名「女子勤劳挺身队」受害者及一名受害者家属分别赔偿1亿至1.5亿韩圜(约11.7万至16.7万加元)。

日本外相河野太郎指,1965年日韩缔结的「日韩索赔权协定」指出,有关索赔权问题已得到「全面且最终的解决」,今次判决显然违反协定,在根本上颠覆了日韩友好合作关系的法律基础。

日方又「强烈要求韩国采取妥善措施」,否则日本会提出国际诉讼及反制措施等。

韩国大法院上月底裁定「新日铁住金」向4名被强徵的韩国劳工赔偿每人1亿韩圜(约11.7万加元),是要求日本企业赔偿的首个确定判决,预料会成为先例,冲击日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