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侦讯2小时 钮承泽自称已被判死(组图)

发布 : 2018-12-0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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钮承泽抵达台北市大安分局接受侦讯后,离开警局面对媒体。(联合报)





【明报专讯】台湾导演钮承泽遭爆疑似在拍片期间性侵女工作人员,他7日上午前往台北市大安分局接受侦讯2个多小时始离开。钮承泽面对媒体时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他会尽全力配合调查,然而,在司法之外已有一场公审在进行,更直言「我已经被判处死刑了,钮承泽已经死了!」钮承泽随后鞠躬一次,并推开身旁女记者迳自离开。

钮承泽说,他会静待调查结果,相信并期待这会是一场公正的审判,但不讳言司法之外有一场公审已在进行,「我已经被判处死刑了,钮承泽已经死了!」随即他向媒体记者鞠躬一次。

然而当有媒体请他再次鞠躬时,他便一把推开身旁的女记者,转头快步,更脚踢路边垃圾桶后上车离去。

钮承泽6日传出性侵女性工作人员,性侵过程中他一度不举,而改用「指交」进行。据台媒报道,曾任检察官的律师陈亮佑分析,即使是「指交」,也算是性侵,钮承泽遭控的罪刑触犯了台湾《刑法》强制性交罪,而若是趁受害女子酒醉而性侵得逞,则触犯《刑法》乘机性交罪,两者刑罚都是3年以上,最重更可判囚10年。

曾遭判囚5年 易科15万罚金

事实上,钮承泽在2013年就曾因拍戏过程违法而遭判囚5年,缓刑2年。在拍摄电影《军中乐园》期间,他带领中国籍摄影师进入高雄左营海军基地并登舰勘景,被认定违反台《要塞堡垒法》而遭判刑。

事后,钮承泽最终以支付新台币60万元(折合15.2万港元)并服60小时义务劳务结案。不过,台媒就引述律师陈亮佑分析指出,即使钮因今次性侵案而遭起诉判刑,并不构成累犯而影响刑度,但钮可透过与女方达成和解并获得原谅,以减轻刑罚。

女受害人回绝60万「封口费」

钮承泽性侵新闻铺天盖地,女受害人向台媒记者投诉,有些媒体所写的资讯错误,也质疑警方把昨日做的笔录内容流出去,觉得不妥。

女子表示,「事发第一时间我是去医院验伤,不是去妇幼队报案」,并还原真相,钮承泽事后有道歉,也透露钮承泽当时极力想赔偿,跟她的主管表达愿意支付受害者半年或1年薪水,主管则以女受害人薪水换算后,开出1年60万新台币的费用,希望让她在没有工作时能有生活费,钮承泽虽然答应,但女受害人担心成了「封口费」因而回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