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97人非法办落户手续 广州警涉收贿判囚年半

发布 : 2018-12-0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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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广州警员吴雪冬涉在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款,且替297名人士非法办理入户手续。越秀区人民法院日前判处吴涉犯受贿罪,须入狱1年6个月,并处罚金71万元(人民币·下同)。

判决书指出,广州警方海珠区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原主任科员、三级警长吴雪冬,涉在上述时期内,利用作为户政档案室民警的便利,通过该大队警员蓝X、林X、苏X等人,为翁姓违法中介人员,在户政窗口办理297人的「人才引进类」入户手续,且以每名落户者收取2000元的标准,受贿59万元。

经相关部门核查,上述入户指标资讯卡均非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部分入户者身份或入户卡号等资料,与系统显示不一致。及至今年2月9日,案件东窗事发,吴主动向广州市海珠区监察委交代受贿事实,并退缴全部赃款。

判决书续指,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由吴所经手的非法入户者共689人,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落户办理人为蓝X、林X和苏X的非法入户者,则有297人。

涉案的翁供述,他帮老板陈X办理人才落户广州生意,自2014年始,通过吴雪冬帮客户办理落户;到2015年下半年,陈则交代他给吴雪冬好处费,吴便按照要求收取2000元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