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司机涉奸女儿 以死相胁逼哑忍 事主问「点解唔搞阿妈」 被告反驳「唔得呀?」

发布 : 2019-1-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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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巴士司机被控强奸女儿,昨在高院受审,否认7项控罪。事缘前年某日被告妻子返家时,发现14岁女儿走入房间取走一团纸巾丢掉,她生疑下多番追问,女儿称遭父亲强奸。警方接报调查,女儿称11岁起遭父亲非礼最少5次及强奸2次,虽认为父亲行为「变态」,但称因父亲以死相胁,令她一直哑忍。事主又称曾问被告「点解你唔搞阿妈,要搞我?」,被告反驳「唔得呀?」

控方表示,在事主的内裤及阴道内,均验出带被告DNA的精液。

2009年与母来港 四口住一房

42岁的被告否认于2015至2017年间5次非礼事主,及否认在2016、2017年两度强奸事主。据控辩双方承认事实,被告2003年在内地娶妻,同年妻子在深圳诞下事主。2009年,事主与母亲来港定居,与父亲、胞弟及姑母同住在祖母的公屋内;事主一家四口同住其中一房。

拒回答母 称「怕爸爸在30楼跳楼」

控方陈辞表示,2017年10月14日晚上,事主母亲下班回家,发现房内有一团纸巾。事主此时走进房间,将纸巾丢掉,母亲怀疑纸巾内有精液,向女儿查问。女儿起初不愿回答,称「我怕爸爸会在30楼跳楼」。母亲追问下,女儿终道出同日较早时间遭父亲强奸。

母亲报警求助,并从垃圾桶内拾起事主丢掉的纸巾,带往警署。警方上门拘捕被告,被告否认强奸女儿,表现激动,要警员锁上手铐制服。

事主向警方表示,2017年10月14日晚上,被告称要给她钱买食物,要求在客厅的她入房,她起初拒绝,最终听从,入房后便遭被告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强奸。

称小六起遭非礼

警员查问下,事主称自2015年就读小六时起,已遭被告非礼,包括摸胸及阴道,即使有家人在家中,被告仍继续侵犯她。事主忆述,2016年某日有亲友在家中客厅打麻将,她与胞弟留在房内。被告锁上房门,在被窝脱下裤,欲与事主性交。惟事主母亲欲开门入房,发现房门被锁,被告才穿回裤开门。

每次给予50至100元

事主表示不同意与被告性交,认为被告行为「变态」,但被告威胁若她将事件告知别人,他会从30楼跳下去,警察又会上门捉走他,便会无人养家,令事主一直不敢反抗。事主亦指称,2016年起被告在非礼她后,每次会给她约50至100元。事主曾问被告「点解你唔搞阿妈,要搞我?」被告反驳「唔得呀?」聆讯周一续。

【案件编号:HCCC16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