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姊妹 港大男生判感化

发布 : 2019-1-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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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现年19岁的港大二年级男生,被指于2015至16年就读中学时,在校内先后非礼一对姊妹,包括摸涉事胞姊Z的臀部,并Z与当时12岁的胞妹X企图性交。胞妹于2017年揭发事件,男生被捕,其后承认两项非礼罪。法官昨在区域法院判刑,表示事件不涉诱骗或金钱,被告与事主关系亦「既非情侣,又不止是朋友」,判他接受两年感化令。

法官:被告不懂处理两性问题

辩方求情称,被告的感化报告正面,惟他社交经验不足,不懂处理两性问题,已深切反??o?J??明白男女关系并非只留于肉体。辩方又说,被告案发后仍获大学录取,希望法庭轻判让他建立人生。

法官判刑时表示,案件不涉及诱骗和金钱,被告案发时年仅15岁,与两名事主关系「既非情侣,又不止是朋友」,显示他只不懂处理两性问题。法官称被告认罪勇于承担,念及他正在学,接纳感化官建议,判处他接受两年感化令。

根据案情,X和Z是姊妹,被告自2014年末与同校师妹X在facebook聊天,话题包括恋爱和性。数月后,被告问X可否「Make out(亲吻)」,并相约翌日放学后私聚。案发当日,被告曾指插X私处及为X口交。被告其后更问X「Can I put it in(我可以进入吗)?」Z则为被告同学,二人曾在走廊碰头,Z突然感到被告「?」其臀部约4秒。

【案件编号:DCCC 57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