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汉认五度非礼智障女

发布 : 2019-1-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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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64岁无业汉被指在街上搭讪认识轻度智障女子,及后涉在4年间五度非礼该女子,包括邀她到家中与另外两名女子全身赤裸打边炉,之后涉与智障女子发生性行为。无业汉昨在区域法院承认5项非礼罪,惟控辩双方均对案件有争议,案件押后至3月8日召开纽顿聆讯(Newton Hearing)。

控方指事主X(31岁)的智商仅68,属轻度智障,亦是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无法同意性行为,也不能抵御性剥削。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林锦华于2013年10月在沙田大会堂外碰见X,遂走前问X可否当他女朋友。X同意,被告带X到沙田公园草地,其间曾?她胸部及掀起她衣服吻乳房。两人交换电话号码后离开。同年被告致电X,称要带她「见妹妹」,带X到宾馆,?她乳房和要X替他口交,被告在没用安全套下用阳具触碰X私处。翌日,被告邀请X到他家中,再次要求X替他口交,又用阳具触碰X私处。

曾睹被告与两女赤裸打边炉

被告于2017年邀请X到家,X看见被告正与另外两名女子全身赤裸打边炉。X目睹被告与两女进行性行为,被告饭后更?X的乳房,及吻她私处。被告同年某日再邀X到家,再以类似手法非礼X。

警方于2017年7月因其他案件拘捕被告,调查下揭发他手机内储有12张X的裸照,遂将其拘捕。被告警诫下称,一直认为X说话与常人无异,X替他口交时会「开心地笑」。

控方指出,X案发时曾拒绝及叫停被告,惟辩方不同意;X于案发后替被告撰写两封求情信,控方则质疑X没足够智力写信。法官因上述争议决定召开纽顿聆讯,聆讯押后到3月8日,被告其间还押。

当被告认罪但争议案情,且法庭认同该争议会影响量刑,法庭可召开纽顿聆讯,以裁定是否接纳被告的说话,法官会在聆讯后才决定判刑。

【案件编号:DCCC 22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