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闹市开枪四月两宗 《手册》:或伤途人不应使用(组图)

发布 : 2019-3-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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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中枪后由救护人员急救,送院不足一小时后不治。





【明报专讯】昨日在油麻地新填地街的超巿开枪案,是警队于过去4个多月内第二宗闹市开枪案。警方《警察通例》有关「武力与枪械的使用」列明, 警员可以在保护自己或他人免受生命威胁情?下开枪;另《程序手册》的「在闹市开枪」指引,列明警务人员在闹市开枪要审慎评估。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表示,开枪与否是一个困难的决定,国际间都有准则,要尽量避免伤害到无辜的人,「无必要不会冒这个险」,加上开枪是一个惩罚性相当大的行为,考虑关键点是究竟疑凶是否已经对另一人造成威胁,令他人有可能受伤甚至死亡。

去年11月7日, 深水?港铁站发生机动部队女警开枪阻截持?刀男子事件,该男子为装修师傅,其子在案发后质疑警方未查先定调,在开枪当日已称女警是按武力指引和当时环境,作出合理正确判断。

《警察通例》有关「武力与枪械的使用」章节,列明警员使用枪械的三大情?,包括保护任何人(包括自己),以免生命受到威胁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拘?x??理由相信刚犯了严重暴力罪行及在犯该等罪行后企图逃避逮捕的疑犯;平息骚勾x??暴乱。《通例》亦列明,警员必须在不能以较温和的武力达到目的时,才可使用枪械。

罗沃启:盼警汲取经验加强训练

另根据警方《程序手册》,当中「在闹市开枪」指?x??到警员在闹市开枪要审慎评估,克制免伤途人,「如可能伤及途人,便不应使用枪械」,并应在视线清楚可瞄准目标人物时开枪,顾及子弹反弹或射错目标的危险。

罗沃启说,今次开枪案要留待警察调查,而过去一年多的闹市开枪案,相信警队应该汲取经验,加强有关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