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母亲罪名有变 死刑或不成立(图)

发布 : 2019-4-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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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婉婷和母亲张明杰(左)合照。(网上图片)


【明报专讯】中国女歌手曲婉婷官员母亲张明杰贪腐案迎来新进展,其罪名产生变化,该案或将重新开庭审理。

18日,财经新媒体「界面新闻」报道,2019年3月,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明杰原起诉内容作了变更起诉与追加起诉,由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三宗罪变为涉嫌滥用职权与受贿两项罪名。从中可以看到,张明杰已不再涉贪污罪。

资料显示,1956年出生的张明杰,2002年出任哈尔滨市道里区副区长一职开始,其工作便和徵地、拆迁、开发、建设等联系在一起。2014年9月21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等罪名,张明杰被黑龙江省尚志市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批捕。2014年11月3日,张明杰被免去哈尔滨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2016年7月19日上午,张明杰因涉嫌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罪三项罪名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其涉案金额达3.5亿馀元(人民币·下同)。对于起诉的三项罪名,张明杰均不予认可,检方也曾建议判她死刑。

自2014年9月失去自由后的张明杰,一直被羁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迄今已逾4年时间。自2016年7月庭审后,法院一直未判决。曲婉婷还曾在微博质问此事。2019年1月28日,曲婉婷在微博透露「妈妈已被羁押4年多,依然没有判决结果」。

变更前显示,2010年至2011年间,张明杰利用其作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副区长,主管农村徵地工作职务之便,与王绍玉及魏奇(两人均为涉案人员)共谋,骗取徵地款共计3.4985亿元。

变更后显示,2010年至2011年间,张明杰利用其作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副区长,主管农村徵地工作职务之便,与王绍玉及魏奇共谋,致使魏奇非法获取徵地款共计3.4985亿元。变更后,检方认定张明杰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前属于贪污罪范畴。

追加起诉决定书显示,2011年11月,张明杰向东江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奇索要500万元。11月26日,魏奇令其单位财务人员将500万元存入张明杰指定的账户。2012年7月16日,张明杰受贿财物涉及现金、固定资产为门市房49套、锐越野车一辆、依维柯客车一辆,上述款物的50%归张明杰、王绍玉所有,二人共同受贿折合人民币93,170,881.5元。追加起诉后,检方认定张明杰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