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灯半径30.5米内泊车(图)

发布 : 2019-6-0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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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的老夫妇迈克尔罗曼和Timothy Roman。


【明报专讯】随著多市警方加强对残障人士泊车的执法,一些平时被疏忽的细节,令这些残障人士要面临罚款和不便。有残障人士质疑,此类交通安全执法,却让他们的人身安全更无保障。

多伦多的一对老夫妇迈克尔罗曼(Michael Roman)和Timothy Roman,前两日出门购物时,将自家的房车泊在靠近皇帝街(King St.)夹雪邦街(Sherbourne St.)路口的一处路段上。

这处路口设有交通灯,根据交通法规,在有交通灯路口半径30.5米的范围内不许泊车。这条法规早已存在,但以往警方的执法并没有那么严格,而近期多伦多警方开展针对残障人士违法泊车的专项执法行动,罗曼夫妇就中了招,收到一张50元的罚单。

罗曼称,开罚单的那名警员态度很和蔼,算得上是模范警员,但他的行动还是令罗曼夫妇陷入困境。

这对老夫妻都患有颈椎和背部的疼痛疾病,无法长时间行走,因此需要残障人士泊车证,方便他们在一些普通人不能泊车的地方泊车,减少他们的行走距离。但他们从未意识到,还有交通灯周围30.5米内不许泊车的禁令。

多伦多警方泊车执法部残障人士联络处主管威利(Scott Wylie)表示,如果在30.5米范围内泊车,会阻碍其他车辆左转、直行和右转,为了保障交通畅通,需要清理这类违法泊车。

罗曼称:「我们都是奉公守法的市民,喜欢照章办事。但是如果有这样的限制,我们这些行走不便的人,就不愿绕远去路口走人行横道,更有可能抄近路乱穿马路,反而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他估计,如果残障人士不能再在有交通灯路口30.5米范围内泊车,则市中心超过四分三的潜在泊车位将被淘汰。

「我们可能不会再去市中心,因为我们不知道要去哪里可以泊车。」

威利则表示,他理解持有无障碍许可证人士的担忧,但强调多伦多为残疾人提供的泊车豁免比北美任何地方都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