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案遗属6月底函特首 冀4方法处理疑犯(图)

发布 : 2019-7-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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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年轻人(左)站在游行终点答谢参与游行的长者,并高呼「多谢你们,建立了这么美丽的香港」,不少长者见状上前握手及拥抱,又提醒年轻人未来行动要注意安全。 (邓宗弘摄)


【明报专讯】特首林郑月娥曾以台湾杀人案为由,提出修订《逃犯条例》;昨日有报道指死者潘晓颖的父母上月26日、即特首林郑月娥宣布暂缓修例后,曾致函林太,要求她考虑4个方法处理港人疑犯陈同佳,包括以个案处理方式,授权香港法庭审理单一个案;港府透过行政指令单次移交疑犯;赋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权」,或劝说疑犯赴台湾自首。本报昨向政府查询,发言人未有否认报道,称「不适宜公开」政府与受害人家属联系的有关事情。

包括个案形式域外法权处理

政府:与家属联系不宜公开

网媒《香港01》昨日报道,死者家属上月去函特首求助。一直协助受害人家属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昨表示「家属提出不同建议方案,由于香港已经经历了逃犯条例修例重大争议,社会环境亦有重大改变,因此特区政府应尽最大努力作尝试,以全新角度,以大众接受的方式,并突破过去存在的客观限制,处理此案」。

另外,继公民党杨岳桥和民主党尹兆坚,分别提出以私人草案修改《侵害人身罪条例》和《刑事司法管辖权条例》,赋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权审理台湾杀人案后,工党张超雄亦提出以私人草案修订逃犯条例,修订移交逃犯安排的定义,以使香港能与「大陆或澳门除外的地方」,即包括台湾,作出移交逃犯安排。张超雄形容,为了处理台湾杀人案,将逃犯条例对台湾的地理限制移除,「相信会得到香港市民、本地及外国商会,以及外国政府接受」。他与杨岳桥和尹兆坚今早举行记者会,交代私人草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