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状告买家恶意退货624件 法院判赔1元

发布 : 2019-12-0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关注


明声网温哥华 微信公众号
【明报专讯】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昨天刊出「湖南20岁女孩一月网购退款624笔,被淘宝起诉」。

文章指出,周姓买家去年用个资注册淘宝帐号后开始接连下单,单月内先后共下单633笔,并于货到后申请退款不退货624笔,成功退款621笔,实际退款金额约18,842元。

由于周姓买家的每笔订单商品同质性高,消费行为诡异,淘宝平台调查后发现异常,遂向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提告,近日法院判决结果出炉,要求周姓买家需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合理支出(律师费)1万元。

周姓买家之所以可顺利申请退款不退货,是因为淘宝规则中提到,涉及假货的退款申请,可申请仅退款不退货,若假货理由成立,买家甚至不需上传假货凭证即可获得退款。但法院判决书表示,周姓买家的退款理由一模一样,甚至连错别字都相同。此外,周姓买家也会透过微信或电话等方式,要求卖家支付500至600元不等的赔偿金,具恶意退款并敲诈卖家以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文章指出,随著网购盛行,中国开始出现所谓的「职业吃货」,他们在网购、外卖等网路平台连续下单,到货后即申请退款不退货,部分人士甚至会用「职业投诉」逼卖家妥协。

据文章统计,在中国,与「职业索赔」相关的恶意投诉,每年超过100万件,杭州甚至有一名「职业索赔人」,一年内提出高达4280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