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许儿子庞景峰无牌驾驶 郭秀云被判罚款停牌1年(图)

发布 : 2019-12-1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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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秀云(左)因儿子庞景峰(右)无牌驾驶被控两罪,她由律师代表认罪,共被判罚款4300元及停牌1年。(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庞景峰今年4月凌晨于湾仔驾驶其母郭秀云车辆时遇警方路障,被发现无牌驾驶,他早前承认无牌驾驶及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两罪,被判60小时社会服务令和停牌1年。其母郭秀云随后被票控「容受或允许并无驾驶执照的人驾驶」及「致使或允许他人没有保险而使用车辆」,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判罚款4300元及停牌12个月。

郭秀云(49岁)被票控两项罪名,指称她在今年4月5日凌晨3时45分于鸿兴道(西行)近马师道,容受或允许未持有其车辆所属种类驾驶执照的庞景峰驾驶其私家车,且庞景峰对该车辆没有备有第三者风险保险单或保证单。郭秀云没上庭,由律师代表认罪,她被判罚款4300元,以及停牌12个月。

【案件编号:ESS25830-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