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机延误或取消要补偿乘客 法例周日生效 须1年内索赔(图)

发布 : 2019-12-1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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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强制性向受阻延飞机乘客补偿本月15日开始。(明报图片)


【明报专讯】本月15日开始,所有在加拿大延迟或取消升降的航机必须强制性向乘客补偿。这是新推行的联邦航空乘客法例的一部分。不论那间航空公司,所有抵达加拿大或在本国起飞的航班一律受规管。

于本月15日(星期日)生效的新规定,强制性要求一些大型航空公司如加航、西捷(WestJet)、Air Transat及Sunwing等大型航空公司,一旦因航班延迟或取消,而令乘客抵达目的地时较原定时间迟了3小时至9小时或以上,便可获得400至1,000元不等的赔偿;较小型的航空公司如Swoop及Flai,赔偿额便由125元至500元。

要注意的是,受影响的乘客要取得补偿,必须主动向航空公司索取。而航空公司有责任告知乘客他们所拥有的权利。因此,法例强制性规定航空公司必须将有关资料张贴在航空公司的网站、乘客行程表上,以及在机场当眼位置。

当有航机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必须向乘客交代原因,以及乘客可申请赔偿的权利。乘客须在航机发生延误或取消后的1年内索取赔偿;而航空公司则要在30日期限内,发放现金,又或解释为何赔偿不成立。不过,航班如因恶劣天气,又或在定期检查以外发现机件故障等未能控制的因素,而被迫延迟或取消航班,航空公司则不会作出赔偿。

对于有关赔偿制度看似对乘客有利,但多伦多市律师Ehsan Monfared就担心「羊毛出自羊身上」,这只会令航空公司日后提高机票价格,弥补损失。

加拿大汽车协会(CAA) 发言人Ian Jack则认为,有关赔偿制度或会令航空公司明知飞机有潜在的机件问题,但为避免支付大笔赔偿,而宁愿冒险让飞机继续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