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暴勾x??分拆 官拟量刑重于前案 称首案判刑无约束力 倾向高于3年9月(组图)

发布 : 2022-8-0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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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2019年8月11日尖沙嘴警署外爆发警民冲突,一名女子被射中右眼溅血,有警员因汽油弹而二级烧伤,29人被控以暴动罪,分拆3案审理,其中一宗已审结,法官以3年9个月为量刑起点。第二宗涉11人的案件有9人罪成,还押至昨天在区域法院求情,法官王诗丽表示倾向采纳高于3年9个月的量刑起点,强调涉同一事件的其他暴勾x??判刑,对本案无约束力,毋须比较量刑起点。案件押后8月19日判刑,各被告继续还押。

罪成9人认罪两人19日判刑

罪成的9名被告现年介乎17至30岁,其中首被告李颖淇和第六被告聂嘉宝在开审前认罪,第九被告萧呈希经审讯后脱罪,原为第五被告的罗乐文则缺席审讯。据悉罗已离港。

8.11尖沙嘴冲突中共29人被控暴动罪,分拆3案审理,其中一宗涉及10人的案件已审结,法官游德康以3年9个月为量刑起点。多名辩方大律师昨呈递该案,冀法庭参考。法官王诗丽表示倾向采纳较高的量刑起点,「可能看似你?会觉得有个所谓?不公(disparity)」,故事先声明,予辩方机会作补充。

辩方:两案源于同一事件同一批人

辩方求情时补充,两案源于同一事件,涉同一批被捕人;游官决定量刑起点时,已考虑暴动中有警员被汽油弹掷中,致二级烧伤,而各被告没有直接暴力行为。辩方又称,纵使区院其他案件对本案没有约束力,仍有一定参考价值,又强调3年9个月「一?都唔短,一?都唔轻微」。

王官反驳,有上诉庭案例显示,当两宗源自同一事件的判刑有别时,上诉庭只需判断个别案件的判刑是否恰当,而毋须比较另一宗案件。

审另案量刑5年 冠示威者暴勾x??

辩方续引述多宗反修例暴勾x??判刑(见表),认为该些案件中同涉暴动者抾x??汽油弹,致警员受伤,更有被告在被捕一刻手持汽油弹,其量刑起点均在3至4年之间。王官闻言回应,在多宗理大外围暴勾x??中,「我?量刑起点高过佢?(其他法官)」。王官在一宗理大暴勾x??以5年为量刑起点,是反修例运动中量刑起点最高的示威者暴勾x??。

另外,辩方强调无证据显示各被告有直接暴力行为,控方亦未能举证当晚有人掷汽油弹时,各被告在场或知情;即使各人身处现场鼓励他人参与暴动,法庭「都要考虑埋佢?鼓励?乜?」。

辩方:仅携保护装备 官:反映预料暴力

代表第三被告的大律师表示,被告身上只有头盔等保护装备,不具攻击力。王官质疑这反映被告预计现场会有暴力事件,才「成副军装咁保护自己」。她又称,不少暴勾x??辩方律师力陈被告没有主动破坏社会安宁,惟他们携同装备到场,见多人留守仍执意参与其中,更带备衣物更换,「有一定主勾x???当中」。

【案件编号:DCCC 336、337/20】

明报记者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