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儿指?x??紧 倘证母滥药 婴儿尿样本阴性亦受评估
发布 : 2026-1-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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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今起生效,社署联同多个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等制定的《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多专业合作程序指引》也有逾80项更新,其中关于虐待儿童定义及类别的章节,其附录有3项修订。新指引针对孕妇滥药提到,即使婴儿出生后尿液样本的危险药物检验呈阴性,但若有可靠资料证孕妇怀?x??间或分娩前持续滥药等,也宜进行保护儿童社会评估及召开多专业会议。
附录修订包括就体罚儿童是否都被视作身体伤害或虐待的部分,除原有段落,新指引加入一段文字解释何谓「管」与「教」,指出管教目的是教导儿童自律,为自己行为负责,又指管教有效方?x??引导和赞赏,及利用儿童行为带来的自然或逻辑结果让他们为自己所做的事负上责任,而不是令儿童受到羞辱或伤害。
界定体罚属虐待否 新增「管」「教」解释
在同一附录提及孕妇滥药的段落,更新版指引列明的处理较严,列明即使婴儿尿液样本中危险药物检验呈阴性及没出现断瘾症状,但若有可靠资料显示孕妇在怀?x??间或分娩前持续滥药,及有合理原因导致婴儿尿液样本的危险药物检验呈阴性,也适宜进行保护儿童社会评估及召开多专业会议。
附录另一修订是关于父母因精神、情绪、智力问题或长期病患,未能满足儿童基本或心理需要,是否属疏忽照顾、心理伤害或虐待。新指引称可参考由卫生署、医管局及社署共同制定的「亲职能力评估框架」以评估父母或照顾者照顾0至6岁儿童的能力,较旧版本中的儿童年纪为0至3岁更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