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背待示威者转身 警近距射胡椒涉违规(组图)

发布 : 2014-9-2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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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为应对示威者占领中环,出动「光明顶」行动涉及的7000名警力,不过警方面对庞大集会群众仍显得十分吃力,不少警员轮流休息时已筋疲力尽。(叶嘉豪摄)



警方机动部队人员昨日配备雷明登霰弹枪,此枪视乎需要可发放逾百粒钢珠弹,或是催泪弹。(叶家豪摄)



昨晚防暴警察施放催泪弹后,继续在中环布阵筑起防线,示威者站在封锁线前举起双手,表示无意使用武力。(卢翊铭摄)


【明报专讯】大批防暴警察昨佩戴头盔、防毒面罩,手持盾牌、伸缩警棍等,多次向示威者施放胡椒喷雾及催泪弹,部分警员配备雷明登霰弹枪、背部装备「黄色大箱」胡椒喷雾等,有警员近距离1尺内向示威者射胡椒喷雾,涉违反警察通例。有逾30年警务经验人士昨看过驱赶示威者新闻后指出,警方在黄昏行动中,战略性部署未够周详,有点进退失据,如大量施放催泪弹驱散人群,应即时「抢位」抢回阵地,但却未见做到,再者,警员亦应避免向人群中央放催泪弹。

警察通例第29章第10节有关使用催泪化学剂的规范,指「必须紧记,催泪溶液并非绝对无害」,并要符合程序手册及内部保安手册有关使用武力程度的规定。另警方战术训练手册显示,警方使用胡椒喷雾时,应保持2米的安全距离。

资深警:部署未够周详

有资深警务经验人士指出,昨日部分机动部队警员配备雷明登霰弹枪(Remington 870 Shotgun),可发射逾100粒钢珠,以喇叭形散射30至50米,亦可发放催泪弹。该人指出,雷明登霰弹枪属致命武器,属于机动部队最高一层即第四层警员配备的武器。机动部队行动四层,第一层为拘捕队(arrest section),持盾牌等,第二、三层为催泪烟小队(smoke section),会分别以手掷及枪射出催泪弹,第四层为攻击队(assault section),配备如雷明登霰弹枪攻击性武器。部分防暴警员亦穿著俗称「韩国仔」的防暴装备,该装备有防火效用。

示威者:警放弹后扯脱眼罩

多名示威者表示,警方在施放催泪弹后强行扯脱示威者的眼罩。另外,有市民摄录到有警员在政总外拍打一名示威者背部,示威者转身后,该警员随即近距离向其脸部发射胡椒喷雾。立法会议员涂谨申称会在保安事务委员会跟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