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酿火灾焚林4.27公顷 安徽男获刑1年半

发布 : 2020-3-3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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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宗因祭祀引发的毁林案。被告高某某去年祭祀时,在坟前燃烧祭祀物品令土坟著火,惟他仅简单扑救后驾车离开,令火种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焚毁市级公益林地4.27公顷。法院一审认为,高某某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过失导致山林起火,侵犯公共安全及他人的财产权利,因失火罪成判囚1年,缓刑1年半。

事发于去年3月11日上午,高某某与其孙携带草纸、金元宝等物品,前往沙峪子山场祭祀。他之后在坟前燃祭祀物品令土坟起火,并在火尚未完成熄灭下驾车离开,引发森林大火,大面积的市级公益林地及3489棵侧柏树被焚毁。淮北市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过火死亡侧柏树价值逾15.6万元(人民币,下同)。

检察机关认为,高某某破坏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杜集区人民检察院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高某某赔偿逾10万元,及时补种2023株侧柏树苗,支付管理和监理费用3万元,评估费用2万元,及在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