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开先例 25国设「无过失补偿」机制

发布 : 2021-2-2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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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全球有25个国家已就疫苗引起的伤害,设立无过失补偿机制,包括中国、日本、韩国、美国、英国、德国和新西兰等,其中16国位于欧洲,各地实施方式、以至涵盖的疫苗和伤害程度都各不相同。港府亦将就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后出现的严重异常事件,申请10亿港元设立保障基金。

德国在1961年实行包括疫苗伤害的无过失补偿机制,成全球首个实行相关赔偿计划的国家,这决定源于当地最高法院在1953年裁定,须赔偿予强制接种天花疫苗后出现严重副作用者。时至今日,部分国家的补偿机制只涵盖强制或建议接种的疫苗,有些则包括所有认可疫苗。大部分补偿机制由政府出资,而美国涵盖常规疫苗的全国疫苗伤害赔偿计划(VICP),资金来自向药厂收取每剂疫苗0.75美元的特殊销售税。瑞典及芬兰则以在当地销售产品的药厂向保险公司提供的资金,来资助补偿机制。

港府申拨款10亿保障基金

在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周五(26日)将向立法会财委会申请拨款10亿港元,就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的严重异常事件设立保障基金,申索时限暂定为接种后两年内。政府建议,死亡个案保障额介乎200万至250万港元,受伤个案则介乎250万至300万港元。异常事件暂包括面瘫和横贯性脊髓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