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入林小明家事 江若琳:被人屈到绝路(图)

发布 : 2021-10-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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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琳(右)昨日在丈夫萧唯展(左)陪同下,续就前经理人公司寰宇的合约纠纷出庭作供。(摄影:锺伟茵)


【明报专讯】江若琳(原名江玲)与前经理人公司寰宇缠绕7年的合约纠纷,昨日于高等法院续审,江若琳在丈夫萧唯展(前名萧润邦)陪同下于上午9时45抵达法庭。江若琳在庭上表示,2008、2009年翻看2005年签下的合约,因为觉得有很多事不合理,愈做下去,欠公司的钱愈多,跟最初的说法不同。她称不知道经理人合约列明想提前解约,要书面申请,「我从没作出过书面申请,但经常口头提出解约,因为很灰心,每次收到statement也很灰心。一个人出来社会工作,每个工作也很用心去做,但债项愈来愈多,很灰心,不想再这样下去」。

称公司有办法令她负数

原告人代表律师反驳,称根据寰宇资料所示,江若琳2011至2014年的债项由200多万减至100多万元,她同时有很多工作。江若琳说:「多少工作和数目,对我一点意义也没有,公司有办法令我负数。」

对于音乐方面的支出高达300万元的说法,江若琳称已忘记,也没有考究,但承认接受传媒访问时曾表示自资7位数出唱片,她说:「我在2008年大受委屈,卷入林生(林小明)家事,被人屈到绝路才非讲不可,其实所有开支都由我承担,当时妈咪向传媒展示我双位数存款的存摺。」

原告人代表律师指出,根据2006年的口头协议,江若琳要支付音乐制作、宣传和音乐衍生的所有支出,江若琳称无人向她提及,亦没听过2009年关于她会获得几多音乐和版权分成比例的口头协议。至于她2010及2011年分别跟「北京鸟人」及「香港星焕唱片」签约出歌,她说是公司安排,「我不知道合作方式及分成,曾问经理人分成点计,他说很复杂,我不会明白。直至2014年,我没收到星焕1元」。

【案件编号:HCA 1225/2014】

记者:柯美

摄影:锺伟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