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EI需非因过错而失业 拒打针等同不服从雇主政策(图)

发布 : 2021-10-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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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联邦就业部长夸尔特罗。(加新社)


【明报专讯】联邦就业部长夸尔特罗周五表示,因不服从雇主的新冠肺炎疫苗政策而失业者,可能无法申领就业保险金(EI)。

夸尔特罗表示:「这种情况等于未满足雇佣条件,雇主因此解雇员工,会令当事人无资格申领EI。」她也指出,此一规定不适用于有医疗豁免或「正当理由」免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者。

联邦就业和社会发展部网站表示,EI适用于「所有非因个人过失而失业的人士(如工作短缺,季节性或大批裁员等),也适用于有能力但未找到工作的人士。」

对大多数人而言,EI支付平均周薪的55%,每周不得超过595元。

夸尔特罗发表此番讲话之际,大量工作场所正在要求雇员接种疫苗。国会规管机构最近刚宣布政策,要求无医疗豁免的国会议员强制接种疫苗。多伦多警队周五亦宣布,未打针警员将被放无薪假。

夸尔特罗表示,目前政府仍属大选后的看守状态,总理杜鲁多尚未宣布新内阁,故上述政策尚非百分之百确定。总理定于本月26日宣布新内阁。

律师称能否解雇具争议性

渥太华就业律师钱普(Paul Champ)不同意夸尔特罗在EI和疫苗上的立场。他表示:「员工因不愿接种疫苗而遭解雇是否构成解雇的正当理由,这仍具争议性。」

钱普表示,更大的问题是,部长在就业保险委员会(Employment Insurance Commission)和社会保安仲裁委员会(Social Security Tribunal)未做决定前,先行发表了评论。这两个机构才是决定某人是否合资格申领EI的机构。

钱普说,他对客户发出的忠告都一样,就是接种疫苗,但那不等于说,雇主可以命令雇员接种疫苗。他指雇主应该可以对不能或不愿接种疫苗的员工作出一些安排,某些员工可以继续居家工作,其他员工可以定期做新冠肺炎检测,做为接种疫苗的替代方式。

雇主将来聘新人时

可先列明接种条件

钱普表示,此后,雇主在聘用新人时,可以先列明接种疫苗为必须条件,令应聘者了解这是一项雇佣条件。

就业和社会发展部一名发言人,周五透过一份声明肯定了夸尔特罗的立场。声明说:「EI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申领人必须非因个人过失而失业,才有资格获得EI福利。尽管每份EI申请都是逐案评估,但不遵守雇主强制接种疫苗政策的人士,通常没有资格获得EI福利,除非有情有可原的情况。」

声明说,如果雇主无法就医疗或宗教豁免作出适当安排,个人可能有权获得EI福利。

申领EI被拒者可在收到决定后的30天内申诉。之后,他们亦可以向社会保安仲裁委员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