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长向下属借款 认罪囚4月

发布 : 2021-10-2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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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前警长涉未经许可向一名警员索取20万元贷款,并从8名警员收取共逾20万元的多笔贷款,遭廉署起诉。他承认11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另一项订明人员索取利益罪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昨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囚4个月。主任裁判官苏文隆下令他须归还未偿还贷款,即16.65万元。

被告黄世雄(44岁)案发时任警长,先后驻守边界警区特别职务队及落马洲分区军装巡逻队小队,他加入警队近26年,本年2月底辞职。其中4项接受利益罪,是指被告前年10至11月,从同署的警员赵文骏接受4笔共16.1万元贷款。案情指被告只向赵归还4.95万元,而赵提供的其中3笔贷款涉及共15.6万元,是赵应被告要求向一间银行申请取得。

另7项接受利益罪,指被告于去年8至9月间,接受其军装巡逻小队7名下属各一笔贷款,共5.5万元,被告没还款予他们。案情提到,被告作为其中两名下属的?x??人员,亦可能被委派撰写其馀5人的?x??报告或被徵询意见。苏官指,虽无证据显示本案涉滥权及受贿,但事主是被告下属,被告取得的款项及次数甚多,须判处监禁。

【案件编号:FLCC 108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