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适合仍交托 大状:父母有责任

发布 : 2022-8-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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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大律师陆伟雄表示,一般情?下,如父母将子女交予托儿所、教师、朋友或家佣照顾,子女若被虐待、疏忽照顾及发生意外等事故,责任在受托人身上。若部分情?及环境可证明受托人为非合适照顾者,例如父母贸然将子女交给街上陌生人看管,然后到抾x??站抾x??,其间子女发生事故,疏忽责任则在父母身上;又或是友人已强调自己没有时间,情?不适合照顾儿童,父母仍坚持将子女交予对方,则责任在父母。

强制举报展立法 研「没有保护罪」

政府正就虐儿问题作多项研究,包括立法强制举报虐儿,如教师、医护、社工等指定专业人士未按责任举报,可判监3年。另外,法律改革委员会去年发表报告,建议订立「没有保护罪」,照顾者若没采取合理步骤制止严重虐待儿童,最高可囚20年;又建议适当提高现有的「残暴对待儿童罪」刑罚。劳福局日前回覆本报查询称,该局已展开强制举报虐儿个案机制的立法工作,目标明年上半年向立?x??提交?x??,政府亦会考虑如何落实?x??会建议。防止虐待儿童会总干事黄翠玲认为,相关?x??可扩大保障儿童,盼加快通过。

另外,就「童乐居」虐儿案,劳福局长孙玉菡前日表示,委员会大致完成检讨留宿幼儿中心的服务,第一阶段报告可在本月完成,第二阶段检讨将涵盖其他与照顾儿童相关的服务,预计明年3月完成。黄翠玲期望报告可协助改善幼儿中心质素,同时增加中心名额,以满足社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