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覆核得直 囚3年私了的士司机男子加监13月

发布 : 2023-3-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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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2019年10月6日反修例示威期间,深水?有的士铲上行人路撞伤途人,司机及后遭「私了」,涉案34岁男经理去年承认暴动及蒙面两罪,判监3年。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昨向高院上诉庭申请覆核,指原审法官对案件「中度严重」的定性不恰当。法庭考虑后认同判刑原审明显过轻及原则出错,改判被告监禁4年1个月,即加监1年1个月。

申请人为律政司长,答辩人为张子龙(34岁、人力资源经理),现正服刑,原定最快今年7月获释。申请方指,当日的士因施袭者的攻击而失控铲上行人路,撞伤两名女途人,属加刑因素。施袭者其后将事主郑国泉从的士拉出,有人以伞柄垂直插他头部和向他淋泼漂白水;答辩人曾脚踢事主和抽打事主。

申请方称,施袭者光天化日下「私了」事主,手段凶残、近乎丧失理智,事主血流披面,完全无反抗馀地躺卧血泊。申请方续指,即使以中度严重定性本案,暴动罪量刑起点亦应定为5至6年,原审法官采纳4年半的基准明显过轻。

答辩方指事件无预谋、过程仅历时约5分钟,答辩人参与程度较低,相信原审已考虑所有环境因素,作出最合适判刑。3名法官期间分别打断陈辞,质疑答辩人从他人手中接过口罩遮盖面容,又穿过人群加入施袭,均属有意识的行为,难以接纳他不知就里的说法;法官最终改以监禁6年半为量刑起点,答辩人认罪获三分之一减刑,再因覆核酌情给予3个月扣减。

【案件编号:CAAR 8/22】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