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诗:公?利益抗辩或致误堕法网 称可较安心「有好有唔好」 23条反应小因国安法无损生活(组图)

发布 : 2024-2-2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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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条公众谘询本周结束,约一个月谘询期中市面未见政府有大规模宣传品,不过屏山乡乡事委员会外则挂上元朗六乡乡事委员会支持23条立法的横额,写有「国安,家安,全力支持《基本法》第23条立法」。(曾宪宗??o?J??



前律政司长梁爱诗于有线新闻《有理有得倾》称,「国家机密」罪加入以重大公众利益作抗辩理由可让人较安心,但担心社会对法律词语理解不一,引起误解。(访问片段截图)


【明报专讯】为期一个月的《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谘询即将完结,其中社会较关注的「国家机密」罪,政府早前表明会考虑加入以重大公众利益作抗辩理由。前律政司长梁爱诗接受有线新闻《有理有得倾》访问称「有好有不好」,认为加入抗辩理由可让人较安心,惟若社会对法律词语理解不一,便会引起很多误解。她认为并非每人做事前都会参考法律,担心「若有人主观认为涉及公众利益而有权披露,反会令人误堕法网」。

公民抗命是理想 须负法律责任

梁爱诗认为,加入以重大公众利益作抗辩理由,或引起误解,举例很多人称2019年反修例事件为「公民抗命」,觉得政府做错时市民可以遾x??事情抗拒及反对。但她认为「公民抗命」并非辩护理由,而是「理想」,无法依?x??改事情,才以「公民抗命」方式表达,但不代表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她相信,最终港府会否加入抗辩理由,待谘询后再决定。她又提到,英国政府制定国安?x??,考虑到国家安全形势随时会变,不能规定所有情?,担心定义反而有限制,故拒绝国会把国安定义写进条文的要求。

翻查资料,政府2003年因应社会关注而在条例草案提出修正案,加入公众利益为抗辩理由,包括披露官员滥权或对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及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等。

披露非唯一方式 可直诉特首

内地《保守国家秘密法》提到秘密级别由国家保密部门决定。被问到本港需否设立机制决定国家机密,梁爱诗称通常是政府官员有权管理资料,向官员索取资料时可向他们求证是否国家机密,「若他告诉你不是,便不是;若是机密,为何还要告诉我呢」。她又认为「披露不是唯一的方式」,建议可向上级披露、直接向特首表达或向申诉专员投诉。

谘询一月 称社会国安认识较深

当年立法谘询为3个月,今次谘询只有一个月,梁爱诗称自《港区国安法》2020年生效后,社会对国安问题的认识较深入,加上国安法生效以来市民认为对生活及人权无甚影响,期望尽快处理立法工作。她强调「并非这个月后就不能改变」,认为在?x??委员会阶段仍可向立?x??表达意见。

与2003年比较,今次社会对23条立法谘询的反应较平静,梁爱诗认为,当年社会对「一国两制」信心不强,对国安的理解亦很狭窄,惟自美国911事件后,全球均「醒觉」到危害国安有很多方式,加上现时社会对2019年情?记忆犹新,而国安法又未有影响日常生活,相比23条社会更关注《2023年产品环保责任条例》。

明报记者

(23条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