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促重判被告 新疆法院批「控辩职责颠倒」

发布 : 2024-4-2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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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新疆喀什中院上周四(25日)披露一宗刑事案件出现「控辩双方职责颠倒」:一审法院采纳法律援助律师的意见,对被告人判处比检察机关提出的更长刑期;二审法院认为辩护人违反刑诉法,将案件发回重审。

喀什中院在微信公众号发文称现象「罕见」,一审法院2023年11月开庭审理姓努被告猥亵儿童罪,被告的法援律师提出,被告虽未认罪,但其他证据足证其犯罪行为,检察机关提出判处有期徒刑6年的量刑建议过轻,望法院加重处罚。

这是庭审中首次出现「控辩双方职责颠倒」,原审法院采纳了法援律师的辩护意见对被告判有期徒刑7年。

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官发现努的法援律师没按法律程序在开庭前查阅案卷,也没与被告会见沟通、了解案情,并在庭审中违反职业道德控诉被告人,认为辩护人行为违反内地《刑事诉讼法》关于「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一审采纳 二审驳回

《新京报》引述内地律师李曙明称,被告在国家机器面前处于弱势地位,辩护人的介入可有效避免案件「跑偏」,有助实现公平正义。

有网民则认为,内地近年法援律师为追求办案效率不顾流程合规的情况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