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U查追车酿4死案 未知警方有否考虑其他办法(图)

发布 : 2024-5-0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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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中损毁的一部车辆。


【明报专讯】安省韦比市(Whitby)本周一(29日)在401号高速公路上发生警匪追车,连累无辜的私家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引起社会质疑。安省特别调查组(SIU)正在调查此事。法例规定警匪追逐期间,警察必须「不断重新评估」公共安全风险。

安省特别调查组称,警方在周一晚上8时前发现一宗抢劫案,并在嫌犯驾驶一辆小型货车进入高速公路之前,穿过当地的几条街道,在东向西的车道上追赶嫌犯。

车祸涉及至少6辆汽车,其中包括遇难家庭的汽车。安省特别调查组发言人胡顿(Monica Hudon)周二(29日)说:「每种情况都不一样,我们将对这次追捕进行调查。」杜兰区警队(Durham Regional Police)称,在特别调查组调查进行期间,他们无法发表评论。

那么,警方在追捕嫌疑车辆时有哪些规定呢?4月1日生效的新《社区安全与治安法》规定了追捕车辆的政策和程序。该法规规定,当警察有理由相信有人犯罪时,可以进行追捕,但规定如果可以「随时」采取替代措施,警察就不应该开始追捕。重要的是,警员必须首先确定,如果没有逮捕到逃跑的嫌疑人,「追捕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的风险是否大于对公共安全造成的风险」。在追捕过程中,警察必须「不断重新评估」公共安全风险,如果确定追捕嫌疑人对公众造成的风险不再大于嫌疑人逃跑对公众造成的风险,则必须停止追捕。

该法例要求安省所有警察部门制定与追捕相关法律相一致的程序,包括确定负有「决策责任」的主管。法例规定,如果主管认为继续追捕对公共安全的风险太大,就必须取消追捕。目前还不清楚警方是否考虑过其他办法。杜兰区警队在奥沙华机场设有一个空中支援小组,其中包括一架贝尔206型直升机。

警方网站中说:「我们的直升机全天候待命。」刑事辩护律师布朗(Daniel Brown)表示,希望警察在执行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追捕任务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他说:「如果警方在这次追捕中运用常识,这场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Aaron Zhang,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