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奸女认禽兽求轻判 官称近期案例多从严

发布 : 2024-9-1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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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35岁父亲逾3年前在家中待业,没有戴避孕套下强奸11岁亲女。女儿将事件告知同学揭发事件。父亲警诫下承认自己禽兽不如,昨于高等法院承认3项强奸罪,还押至本月23日判刑。辩方求情时冀法官轻判,法官表示「我的司法生涯以来,从无判强奸犯入狱5年以下」,强调近年强奸案从严量刑。

被告内地中三毕业 领综援

被告化名L.K.H.(案发时35岁)承认于2021年3月至4月间犯案。庭上透露,他在内地中三毕业,曾任职运输工人,待业家中,一家领综援。辩方求情称,被告是事主X的生父,没有与X的生母结婚;辩方承认本案涉违反诚信,反映案情严重,但被告性侵时没有拍照和拍片,不涉加刑因素。

官?x??例翁奸亲女囚18年

法官陈庆伟庭上表示,强奸案从严量刑,?控辩双方研究近期案例,包括陈官2018年审理的七旬老翁强奸亲女一案。翻查资料,该案77岁被告多次强奸案发时10岁女儿,经审讯后裁定3项强奸罪成,被陈官判囚18年。

三度侵犯 事主向同学倾诉揭发

案情指,X案发时11岁,与被告、生母Y和胞弟居于沙田单位。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间,被告大部分时间在家中待业,Y则会兼职工作,一家人主要依赖综援维生。

首项强奸罪发生于2021年3月某日,胞弟在客厅玩iPad,被告和X一起在厨房晾衫。被告仅穿短裤,无穿内裤。X突然扯下被告的裤子,导致其下体外露。被告将裤穿好后走入睡房,隔?衣服摸X胸部,将手指和阴茎插入X的下体,其间无用安全套。被告察觉X不愉快,向X道歉,X不予理会。

一个月后,只有被告和X在家。被告摸X胸部、大腿和私处一至两分钟,更脱去X的裤子,X大叫惟不获理会。被告再次将阴茎插入X的私处,用纸巾擦身上精液。最后一次强奸发生于2021年4月底,被告打X臀部,再将阴茎插入X下体。X感觉疼痛,跑入洗手间哭泣。

2021年5月,X向同学透露遭强迫性交,辗转报警求助。Y和被告当面对质后,将被告赶出单位。被告被捕后接受警诫,表示无面目见X,「好后悔对个女做?呢?伤天害理、禽兽不如?事」。

【案件编号:HCCC 38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