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屏案 学者:康署顾问应往视察 不能求其
发布 : 2024-11-0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MIRROR演唱会坠屏案昨在区域法院踏入第13日审讯, 控方专家证人城大建筑学及土木工程学系副教授林向晖在辩方盘问下同意,康文署工程顾问就演唱会签发稳定性证书(stability certificate)的过程「绝对唔可以求求其其」,不应依赖未经证实资料审核,并认同审批时做大量猜测属「好危险」做法。林向晖亦同意,外行人依赖康文署顾问批出的证书辨别「乜?系安全、乜?系唔安全」。
同意外行人依赖康署证书
3名被告为项目经理吴凯莹、林志华及梁耀祖。代表梁耀祖的资深大律师黄佩琪向林向晖指出,主办方呈交的文件忽略计算部分悬挂物的重量,质素「咁鬼差」的文件「唔似」由有工程背景的人制作。林向晖同意文件质素参差,但难言由什么人制作。
林向晖接受黄佩琪盘问时同意,工程顾问到红馆现场实地视察悬挂物的环节重要,对是否批出稳定性证书有影响;而工程顾问视察时应确保悬挂物位置、比例及样式跟呈交的文件一致,若怀疑悬挂物跟文件有偏差,有责任查问。
之后黄佩琪再指出,康文署工程顾问应以客观证据支持批出稳定性证书的决定,形容签发证书的责任「好大」,因一旦出错工程顾问便要「?飞」,林向晖同意。审讯周一(4日)续,料最后一名控方证人、受康文署委聘调查坠屏事件的林超雄将作供。
【案件编号:DCCC 2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