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前度逼口交 保险经纪囚76月
发布 : 2025-4-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34岁前保险经纪2021年于秀茂坪某单位强奸前女友,又逼对方口交和掌掴她,去年在高院被陪审团裁定以威胁或恐吓手段促使非?x??行为等3罪罪成,惟无法就强奸罪达成有效裁决而要重审。涉事男子日前于重审被裁定强奸罪成,连同早前罪成的3罪,昨在高院共判监6年4个月。法官判刑时批评被告把事主当作泄欲工具,行为极其卑鄙下流。
被告刘亿利(34岁,保险经纪)去年被陪审团裁定普通袭击、刑事损坏和以威胁或恐吓手段促使非?x??行为罪成,惟陪审团无法就强奸罪达成大比数有效裁决,使该罪要重审。重审后被告日前被裁定强奸罪成,昨日判刑。
妒交新欢 官斥当泄欲工具
法官郭启安引述辩方求情称,被告因事主X结识新男友而萌生妒忌,最终为泄愤犯案,现已后悔。郭官判刑时指出,被告明知X有新男友,却以X的口交片段威胁对方性交,批评被告将X当作泄欲工具,对她毫不尊重。
事主留阴影 损异性交往能力
郭官又提到,被告于重审再次不认罪,令X要再出庭作供,勾起她对事件的回忆,带来二次伤害;X的创伤报告亦显示,本案在X心理上留下阴影,令她跟男性建立亲密关系的能力大受影响,决定以监禁6年3个月为强奸罪量刑起点。
郭官把强奸罪和以威胁或恐吓手段促使非?x??行为罪的刑期同期执行,并将普通袭击和刑事损坏罪的一个月刑期分期执行,判被告就4项控罪监禁6年4个月。
控方开案陈辞称,2020年10月,X透过社交程式结识被告,及后发展为情侣,翌年中分手,之后X跟另一男子Y拍拖。2021年7月27日凌晨时分,被告要求进入X的住所,否则会「搞」她的祖母,当时受惊的X为被告开门。被告其后在单位内连番掌掴X、用手叉颈,又将X的手机掷在地上;同晚X在受胁下为被告口交并遭强奸。
【案件编号:HCCC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