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戒牒是汉传佛教教职人员的受戒证明。内地现行戒牒(图)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号、颁发。(网上图片)
戒牒是汉传佛教教职人员的受戒证明。戒牒始于唐代,在清代废止「度牒制度」后,戒牒成为汉传佛教比丘(和尚)、比丘尼(尼姑)在教内的身分证。
现行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印制、编号、颁发,记载受戒人身分信息、传戒师名录及传戒寺院印戳。比丘、比丘尼圆具三坛大戒后,由中国佛教协会颁发戒牒。
中国佛协《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等规定,戒牒是教职人员申领资格证书的必要依据。教职人员如违反法律法规,违反佛教团体规章制度及违犯佛教戒律,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诫、暂停或撤销教职人员资格的惩处。
撤销教职人员资格的惩戒决定生效后,教职人员所在机构会收缴戒牒,由中国佛教协会注销。注销戒牒后,有关人士将不再拥有和尚、尼姑的宗教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