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力度随社会发展有不同
发布 : 2025-8-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中国式拆迁伴随经济社会发展而变化。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城市快速发展,国务院1991年制定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视为中国拆迁制度化的标志。
由于开发商涌入市场,甚至垄断了住房建设,拆迁开始成为社会现象。国务院在2001年修改发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拆迁补偿方面,按市值估价;同时又加大了行政裁决和执行的力度,县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拆迁纠纷四处开花。2011年,国务院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条例》取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先补偿、后搬迁」,强调不得暴力或软暴力迫迁,强拆须申请法院执行,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加上地方政府担心破坏稳定,近年有关暴力拆迁情况逐渐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