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恩收楼案上诉组:知住户病? 未足酌情 综合考虑3理由裁决(组图)

发布 : 2025-10-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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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傍晚天恩?恩穗楼有不少单位亮灯。一对患精神病患母子被通知须迁出恩穗楼单位后上诉不果,户主女儿邓小姐索取当时裁决理由,获回覆上诉审裁小组知道其母及弟健康状?,但综合考虑各因素而没酌情。(廖凯霖??o?J??






户主女儿邓小姐上月到母弟生前居住的天恩?恩穗楼楼下献花。她不满上诉审裁小组的裁决理由,目前情绪低落。(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本报9月报道,天水围天恩?一对精神病患母子被收回公屋单位期间曾向上诉委员会(房屋)上诉,并提供青山医院的证明书,惟遭裁定确认「迁出通知书」,其后二人堕楼亡。户主女儿邓小姐上月去信委员会索取裁决理据,事隔一个月获回信,信中上诉审裁小组称「得悉邓先生(原住户)的健康状?」,但综合考虑客观证据、邓母及弟的健康与家庭状?,「审裁小组看不到有充分理由对个案行使酌情权」。上诉委员会裁决曾引起关注,特首李家超上月中称会改组上诉委员会组成,令审理时更人性化。房屋局昨回覆本报称,正积极物色具有医护或相关专业背景人士加入(见另稿)。

明报记者 蔡颖琳

房署提出收回单位事件始于2024年底,涉事母子中的儿子邓先生被指隐瞒持有土地业权,户主提出上诉,聆讯前上诉人提供一封青山医院信件,内容为医生建议房委会容许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paranoid schizophrenia)的邓先生与邓母继续居于该单位。不过上诉委员会并不接纳上诉(见表)。

隔月覆遗属 局方:非同住顾私隐

本报9月报道母子其后堕楼去世后,邓小姐曾向本报称希望索取裁决理由,她9月中旬致函上诉委员会提出相关请求,委员会约一个月后的10月16日发出裁决理由。

房屋局昨回覆本报查询称,若上诉人索取裁决理由,一般情?下上诉委员会可在两周内回覆,但因邓小姐非上诉人或该单位同住家庭成员,基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上诉委员会需审慎考虑邓小姐的要求。

没如实报 客观上签拥地文件

协助死者家属邓小姐跟进事件的黄先生引述邓小姐称,上诉审裁小组提供3项裁决理由,包括邓母及邓先生于申请公屋期间填写的声明中,没如实申报邓先生资产,以获配公屋单位。另一理由是据房署与上诉人提交的资料,小组相信邓先生当年在律师见证及解释下签署有关土地文件,认为邓先生知悉自己拥有两幅土地,基于「客观证据」,小组信纳房署有充分理据向上诉人发出「迁出通知书」。信件也提及,审裁小组「得悉邓先生的健康状?」,并有综合客观证据,以及有考虑上诉人母子健康状?。黄先生说,小组最后结论是「看不到有充分理由对个案行使酌情权」。

家属代表质疑靠书面未理解释

邓小姐不满裁决理由,目前情绪低落,暂拒受访。获授权代邓母在上诉聆讯发言的黄先生认为,上诉审裁小组未有考虑二人住屋需求,纵使邓先生已在聆讯极力否认知悉拥有土地,「父亲叫签就签(文件)」,而且邓先生签署文件时正值病发,买卖土地所得利益亦非全归邓先生,但上诉委员会单凭书面资料便确认邓先生对拥有土地知情。

房屋局昨称,上诉审裁小组裁决时已考虑上诉人及房署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包括房署会按需要安排有关者入住临时收容中心。该局称,公共房屋资源的合理运用,最终是为帮助最有需要市民,当局执行措施时,既确保有效性,亦在特殊个案中重视关怀与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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