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汉娶乌克兰妻后「戴绿帽」 女方求离婚获判分男方资产(图)

发布 : 2025-12-1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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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华人男子C从乌克兰迎娶回一位亚裔女子,但对方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不久,与另一男子有了关系,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取他一半资产及支付抚养费。


【明报专讯】安省华人男子C从乌克兰迎娶回一位亚裔女子,但对方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不久,与另一男子有了关系,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取他一半资产及支付抚养费。C于是兴讼,指对方骗婚,但败诉,还因为非法盗取妻子社交帐号的资料而被罚款5,000元。

安省华裔男子C,于2019年春在相亲网站Fdating.com上认识了少自己16岁、居住在乌克兰基辅市的亚裔女子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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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于2019年11月前往基辅市与V见面。双方很快谈妥婚事,并在次年1月完婚。婚后C返回加拿大,透过西联汇款(Western Union)向V汇款,资助其日常开销及学业支出。

V曾在基辅某公立学校担任秘书及兼职助教,另从事私人英语家教工作,还以兼读方式就读学前教育与心理学学士学位课程,并获得奖学金。

V有一儿子S参加多项课后活动,包括音乐(小提琴、音乐理论、合唱团)、黏土雕塑、科学课程,并持有国家爱乐乐团音乐会、科学博物馆及剧院的年票。

C后来替V及其子拿到探亲签证来到加拿大,于2021年1月递交夫妻团聚移民申请,但还没等申请获批,两人的关系开始恶化。

2021年4月妻子V透过律师向丈夫发函,声称双方存在无法调和的分歧,要求终止婚姻关系。

她于5月带著儿子迁离住所后,迁入一名男性友人的柏文单位。C起初还想挽回婚姻关系,在被拒绝后撤回移民担保申请,同时提请离婚。V在同意的同时,也向C索取配偶抚养费、子女扶养费及平均分取家庭净财产,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此时C才首次获知,妻子在分居前就已经与他人发展关系。

当时C任职于一家高科技公司,年薪近11万元,而V在一家设备供应公司任职,年薪只有3万出头。

愤怒的C认为,妻子V是通过骗婚手段来获得探亲签证入境加拿大,抵加后不久即与他人发展关系,其后与丈夫分居,因此不能平分家产。

另外对于继子S,C声称他从未承诺或同意担任S的父亲角色,亦未同意将S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扶养,因此无须支付子女扶养费。

相反感情受伤的他,才是应获得赔偿的对象。

而妻子V则主张,纵使婚姻存续期短暂,但她放弃基辅的稳定生活来到加拿大,而且丈夫曾承诺支持她与S,结果到来之后,C对妻子及S有情绪、经济上的虐待以及控制行为,这才导致双方关系破裂,C还曾要求将S送回乌克兰,并拒绝为患有糖尿病的S提供购买胰岛素的款项。

后来V基于人道主义与同情理由(部分因为个人处境,部分因乌克兰战争)获得永久居留权。她的儿子和母亲也都透过「加拿大─乌克兰紧急旅行授权计划」(CUAET)来到加拿大。

法官认为有证据显示,在妻子V抵达加拿大前,两人虽分居两国仍每日通讯,其中内容明确显示,双方已经在谋划V移民加拿大后的「美好前景」,而且先办理探亲签证是双方都共识。

同时,V明知抵加后将依赖丈夫,仍愿意放弃原居地之家庭、工作及稳定生活;

C也清楚在妻子获得合法身分前,有责任提供经济支持。

双方当时对婚姻关系表现出投入的态度,且各自之意图都很真诚,也都讨论生育亲生子女的可能性,并因此迅速议婚。

法官因此裁定,无法认定妻子系出于诈欺意图诱使丈夫同意结婚。据此,法院认定该婚姻合法有效,丈夫并未因妻子欲移民加拿大之目的而受误导。

至于妻子所说的性虐待问题,法官未予采纳,只是认为双方的争执是「与组建家庭问题、S的教养问题、同居初期的适应困难,以及在新国家生活的挑战相关」。

鉴于丈夫C为证明妻子有婚外情,且为了获得诉讼的策略优势,非法获得妻子的社交媒体帐号及其内容,真正构成对妻子隐私权的侵犯,需为此赔偿5,000元。

此外,C还要向前妻给付家庭净资产平均分配款项40,704.03元;在扣除妻子对丈夫之债权抵销额后,一次性给付追溯性配偶抚养费13,4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