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潭尾环?x??条件批 设委会就生境提意见 施工前3月须交湿地补偿计划

发布 : 2025-12-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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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环保署昨公布,有条件批准「牛潭尾地区发展」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主要条件为要求土木工程拓展署按环评报告建议,包括工程开展前就湿地补偿提交详细的《生境创造及管理计划》及牛潭尾排水道《生态优化措施设计实施计划》,并设一个具代表的环境委员会,就两项《计划》的制定、据环评报告和已获批准计划内建议生态缓解/优化措施的实施成效,提供专业及持份者意见。

环团称助跟进落实 倡紧密洽专家

长春社公共事务经理吴希文表示,认为环境委员会可跟进措施落实,当局仍需与包括环团及专家紧密沟通,该会将关注湿地补偿、鸟类友善及活化牛潭尾排水道等成效。

翻查资料,去年5月环保署批准新田科技城环评报告,附带条件包括筹组由具广泛代表持份者组成的环境监察小组,小组去年9月27日成立,成员包括政府部门、绿色团体和学者,就工程相关生态缓解/优化措施提供建议和意见。

环保署有条件批准该环评报告,主要包括要求土拓署:(1)在建造工程开展前不少于3个月,就湿地补偿向环保署长提交详细《生境创造及管理计划》以供批准,并谘询渔护署;(2)建造工程开展前不少于3个月向环保署长提交牛潭尾排水道《生态优化措施设计实施计划》以供批准,并谘询相关部门;(3)设立具代表的环境委员会,负责就《生境创造及管理计划》及《生态优化措施设计实施计划》的制定,以及据环评报告及已获批准上述两份计划内建议生态缓解/优化措施的实施成效,提供专业及持份者意见;(4)建造工程开展前,向环保署长提交项目范围建筑物及隔音屏障《鸟类友善设计指引》。

环保署发言人称,署长认为工程透过实施缓解措施,能为当区带来多项环境效益,包括处理零散及杂乱棕地作业所产不良环境影响,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和改善整体环境。

科技城二期倡收81顷私地

另外,地政总署昨宣布,根据《收回土地条例》建议收回元朗新田的土地以进行新田科技城发展计划第二期,建议收回的私人土地共1797幅,涉面积约8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