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换店暗道偷走200万 两青年判入教导所
发布 : 2025-12-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去年11月,男子带同200万港元到尖沙嘴一间找换店换取加密货币「泰达币」,并应要求把现金交予店内两名青年及放入「保险柜」,不久发现现金不知所终。事主与两名青年对质时,揭发柜内有通道通往邻店,两名青年从通道逃走不果,最终被捕。两名青年承认欺诈罪,昨于区域法院被判入教导所。法官表示,两名被告非主谋,却是涉案骗局不可或缺的「马前卒」。
官指年轻 冀更生非惩罚
首被告为无业的梁晋玮(18岁),次被告为初级冷气维修技工郭梓浚(18岁)。综合辩方求情和暂委法官郑念慈引述内容,梁曾涉藏毒判入戒毒所,在该案担保下干犯本案,还押时完成西厨甜品课程;郭梓浚则透过facebook觅得找换店工作,案发前对策划骗局不知情,对事件有悔意。
郑官表示,找换店的保险柜和邻店实际上只隔了一张黑色纸,可从邻店辗x??取走现金,两名被告共同犯案,明显有预谋。郑官指涉款200万元是巨大数额,两被告合谋取走事主的现金,形容他们是可以被牺牲的「马前卒」。
郑官强调,两被告案发时无案底和仅18岁,更生改过比惩罚阻吓更重要,直接判监是法庭最后考虑的手段。郑官表示,教导所报告建议两人判入教导所,考虑案中情节和还押时长等因素,判即时监禁有违《刑事诉讼条例》第109??o?J??判入教导所则有利于社会。郑官称,在教导所封闭环境羁押并失去自由,具惩罚效果,同时他们要接受羁留式训练,有利于感化更生,遂判两人入教导所服刑。
案情指事主欲购买价值逾200万元的泰达币,辗转间接触李姓人士,相约到尖沙嘴一间找换店交易。当日下午,事主按李指示将200万元交予两被告,两被告直接将现金放入店内保险柜。事主多番催促仍未收到泰达币,折返店内要求退款。不久次被告发现保险柜内的现金不见了,两被告爬入柜内通道逃走,最终被捕。
【案件编号:DCCC 47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