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怀刀作护身符 男生脱藏武器罪

发布 : 2020-6-0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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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男学生去年11月参与「和你塞」,在湾仔港铁站看到3名疑阻碍列车的女子与休班警争执,遂加入争论,及后被搜出背包内有一把摺刀。男生否认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昨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被告辩称视刀为「艺术品」,不会用以伤人,裁判官称,因控方未能证明被告带刀伤人的意图,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官:争执时无亮刀 未证伤人意图

患过度活跃症的学生麦芸端(19岁)被控2019年11月20日在湾仔港铁站2号月台携有一把刀。被告自辩称自幼爱刀,「当佢系艺术品」,不时带刀傍身作「护身符」。他提及在中学时期拥有一把刀,刻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其座右铭,亦是当日协助案中3名涉阻碍列车女子的原因,强调自己不会用刀伤人,「我连(用该刀)切肉切生果都怕玷污佢」。

裁判官林希维裁决时称,被告虽承认当时正参与不合作运动,但被告在争论至情绪最高涨时无拿刀,而摺刀一直放在其背包的一个密实袋内,控方不能证明被告带刀伤人的意图,故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案件编号:ESCC2607/19】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