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申警署相片呈堂 两被告称不公 官准呈

发布 : 2021-2-2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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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控方昨日开庭时,申请将各被告被捕后在警署拍摄的相片呈堂。第5被告邓怀琛及第8被告蔡立基的代表律师争议相片的自愿程度,称被告没获告知照片会用作调查及辨认,其中蔡更被要求摆出一些姿势拍照,相片对被告造成不公。法官称,被告得悉被扣留调查,理应对警方所作之事有合理期望,没有不公,最终批准相片呈堂。

代表蔡立基的大律师杨明凤称,被告在警署拍摄的32张照片均拍摄到面容,有不同姿势、角度和表情,因被告当时没获告知相片的用途,现呈堂作辨认证据会有不公。邓怀琛的代表律师起初亦反对,及后主勾x??回申请。

法官叶佐文指出,若被告主观认为在警署内拍摄的照片是不作调查之用,似乎和他出现在警署的原因不一致,除非警员明言相片只作个人资料的记录,最终批准6名被告的相片均可呈堂。

(反修例风暴)